一、對象、類、成員變量與成員方法的關係
對象是類的實例化。
類中有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 。
成員變量在Java中表示的是對象的屬性。
而成員方法表示的是對象的行爲。
二、數據成員
1、數據成員可以爲任意的數據類型,如數組...
三、成員變量
1、在一個類中成員變量名是唯一的。變量分爲類變量和實例變量(對象變量)
2、變量的修飾:
private 僅在本類中可見
protected 在本類與同包中可見
public 在本類,同包或其他包中都可見
四、成員方法
1、分爲類方法與實例方法
2、調用格式:類名.方法名
3、方法的修飾:
abstract 只有方法名,沒有方法體。
native 集成Java和其他語言的代碼。
synchronized 用來控制多個並發現城對共享數據的訪問。
final 指明方法是終結方法。
static 指明方法是類方法。
五、修飾符
能夠控制類與類的成員變量以及成員方法的訪問
六、補充
String是一個類,不屬於基本數據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