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_1.概述、語法、尺寸與邊框

1.CSS概述

1.1 CSS概述

1.1.1 CSS作用

元素樣式定義可以在標籤中使用屬性完成,也可以使用樣式表定義

1.1.2 CSS定義

CSS(Cascading Style Sheets):層疊樣式表/級聯樣式表,簡稱樣式表;
用於定義HTML文檔中元素的樣式,實現了將內容與表現分離,提高代碼的可重用性和可維護性。

1.1.3 CSS與HTML之間關係

HTML用於構建網頁的結構,內容展示;
CSS用於構建HTML元素的樣式;HTML是頁面的內容組成,CSS是頁面的表現

1.1.4 HTML屬性與CSS樣式的使用原則

W3C建議使用CSS樣式取代HTML屬性以實現內容和表現的分離(樣式代碼高度重用、提高可維護性),僅當是HTML特有的屬性才使用HTML屬性

1.1.5 常用屬性

color 字體顏色
font-size 字體大小
background背景顏色

1.2 CSS樣式表

1.2.1 CSS樣式表使用方式

三種使用方式:

  1. 內聯樣式
    樣式定義在HTML元素的標準屬性style中,CSS語法:
    1)只需要將分號隔開的一個或多個屬性/值對作爲元素的style屬性的值;
    2)屬性和值之間用:連接;
    3)屬性之間用;隔開;
    Eg.1 < h1 style=“color:blue; background-color:silver;”>文本< /h1>
    一般禁止使用內聯樣式,優先級最高(離元素最近)且不能重用
  2. 內部樣式表
    樣式表規則位於文檔頭元素< style>元素內,在文檔< head>元素內添加< style>元素,在< style>元素中添加多個樣式規則,每個樣式規則由選擇器(決定使用該樣式的元素)和樣式聲明(使用{}包含多個屬性/值對)組成;
    可以在本頁面重用,但不能在其他文件調用,所以多用於學習和測試
    Eg.2 < style type=“text/css”>h1{color:blue;}< /style>
  3. 外部樣式表
    創建單獨的樣式表文件用來保存樣式規則,文件後綴爲.css的純文本文件,該文件只包含樣式規則(由選擇器和樣式聲明組成);
    在需要使用該樣式表文件的頁面上,使用< link>元素在文檔< head>元素內連接需要的外部樣式表文件;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

2. CSS語法

2.1 CSS語法規範

2.1.1 CSS語法規範

內聯樣式:由樣式聲明組成;
樣式表(內部樣式表或外部樣式表):由多個樣式規則組成,選擇器和樣式聲明
在這裏插入圖片描述

2.1.2 CSS樣式表特徵

  • 繼承性:大多數CSS樣式規則可以被子元素繼承;
    可以繼承的屬性很少,只有顏色,文字,字體間距行高對齊方式,和列表的樣式可以繼承;
    所有元素可繼承:visibility和cursor;
    內聯元素可繼承:letter-spacing、word-spacing、white-space、line-height、color、font、font-family、font-size、font-style、font-variant、font-weight、text-decoration、text-transform、direction;
    終端塊狀元素可繼承:text-indent和text-align;
    列表元素可繼承:list-style、list-style-type、list-style-position、list-style-image;
  • 層疊性:可以定義多個樣式,不衝突時多個樣式表中的樣式可層疊爲一個;
  • 優先級:樣式定義衝突會按照不同樣式規則的優先級來應用樣式

2.1.3 樣式優先級

瀏覽器默認樣式 < 外部樣式表或內部樣式表(就近原則) < 內聯樣式
如果重複定義相同的樣式,以最後一次定義爲準

2.1.4 !important規則

!important可以調整樣式規則的優先級;
直接將!important添加在樣式規則之後,中間用空格隔開:選擇器{屬性:屬性值 !important; }

2.2 CSS選擇器

2.2.1 通用選擇器

星號*,匹配所有標籤設置默認樣式,效率極低,基本不使用;
除了內外邊距清零:*{margin:0; padding:0;}

 *
 {
 	font-size:9pt;
 }

2.2.2 元素選擇器

html文檔的元素,比如< p>、< h1>等

 h1
 {
 	font-size:9pt;
 }

2.2.3 類選擇器

語法:.className {color: red; }
1)類名稱不能以數字開頭;由字母、數字、字符-和_組成
2)在樣式表中聲明樣式類,在html文檔中將元素的class屬性的值設置爲樣式類的名稱;
3)可以將多個類選擇器應用於同一個元素(多類選擇器),各個詞之間用空格分隔;

.important{}
.bgc{}
<h1 class="important"></h1>
<p class="important bgc"></p>

結合類選擇器和元素選擇器以實現對某種元素不同樣式的細分控制(分類選擇器)
語法:元素選擇器.className{}
將樣式規則與附帶class屬性的某種元素匹配:元素class屬性的值爲分類選擇器中指定的樣式類名
指向更精確,提升樣式優先級

//只有p元素使用important樣式
    p.important{}
    <h1 class="important"></h1>
    <p class="important"></p>

2.2.4 id選擇器

id選擇器以獨立於文檔元素的方式指定樣式,僅作用於id屬性的值。
語法:選擇器前面需要#號;選擇器本身爲文檔某個元素id屬性值。
在樣式表中定義#id_value{};在HTML文檔中將元素id屬性的值設置爲選擇器的名稱

#id_value{}
<h1 id="id_value"></h1>

2.2.5 羣組選擇器

選擇器聲明以逗號隔開的選擇器列表,用於將相同的規則作用於多個元素

h2, p.important
{
	color: green;
}

2.2.6 後代選擇器

依據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關係定義樣式,用於選擇作爲某元素後代的元素,用空格分隔

   //只有<h1>元素中的<span>元素中的文本才能使用該樣式
    h1 span
    {
    	color:red;
    }

2.2.7 子代選擇器

子代選擇器要求選擇器之間只能存在父子關係,不能任意選擇後代元素,使用符號>作爲子結合符

div>span {
}
//只有<div>的子元素<span>元素中的文本使用該樣式

2.2.8 僞類選擇器

僞類用於向某些選擇器添加特殊的效果,使用冒號:作爲結合符,左邊是其他選擇器,右邊是僞類;

  1. 鏈接僞類
    :link,未訪問的鏈接
    :visited,訪問過的鏈接
  2. 動態僞類(用於呈現用戶操作)
    :hover,鼠標懸停在HTML元素
    :active,HTML元素被激活
    :focus,HTML、元素獲取焦點
  3. 目標僞類
  4. 元素狀態僞類
  5. 結構僞類
  6. 否定僞類

2.2.9 選擇器優先級

內聯樣式,如: style="…",權值爲1000。
ID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爲0100。
類,僞類、屬性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爲0010。
類型選擇器、僞元素選擇器,如div p,權值爲0001。
通配符、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如
> +,權值爲0000。
繼承的樣式沒有權值
*

選擇器類型 權值
元素選擇器 0,0,0,1
類選擇器 0,0,1,0
僞類選擇器 0,0,1,0
ID選擇器 0,1,0,0
內聯樣式 1,0,0,0

選擇器的權值加到一起,數值大的優先,權值相同則後定義的優先;
選擇器的權值計算不會超過其權值的最大數量級;
內聯樣式不能加!important

3.尺寸與邊框

3.1 CSS單位

3.1.1 尺寸單位

in:英寸(1in=2.54cm)
cm:釐米
mm:毫米
pt:磅(1/72英寸)
px:像素(計算機屏幕上一個點)
em:1em等於當前字體尺寸,2em等於當前字體尺寸的兩倍,繼承父級元素的字體大小;
%:相對於父元素百分比;
rem:與em類似,相對於根元素(body/html)設置字體尺寸的倍數

3.1.2 顏色單位

表示顏色的英文單詞,red
rgb(r,g,b):RGB值,rgb(255,255,255)代表白色
#rrggbb:十六進制數,#ff0000
#rgb:簡寫十六進制數,#f00
rgba(r,g,b,alpha) 透明值0~1
rgb(r%,g%,b%):RGB百分比值,表現形式使用極少

3.2 尺寸屬性

3.2.1 尺寸

用於設置元素的寬度和高度,取值一般爲像素或百分比。
寬度屬性:
width、max-width、min-width
高度屬性:
height、max-height、min-height

3.2.2 溢出

使用尺寸屬性控制框的大小,如果內容所需空間大於框本身會導致內容溢出,默認垂直溢出;
overflow:指示內容溢出元素框的處理方式
visible默認值、hidden、scroll(橫向縱向一直顯示滾動條)、auto
overflow-x
overflow-y

3.2.3 設置尺寸屬性

可以設置尺寸屬性的HTML元素:

  • 塊級對象
    p、div、h#、ul,ol,li,dl,dt,dd等
  • 存在width、height屬性的行內元素
    img、table
  • 行內塊元素

3.3 邊框屬性

3.3.1 邊框

border:width style color;
單屬性設置:必須有style屬性纔可以正常顯示
border-width/style/color;
單邊定義:
border-left/right/top/bottom-width/style/color;
border-left/right/top/bottom: width style color;
邊框樣式style 實線solid dotted圓點虛線 dashed 短線虛線 double雙實線
邊框顏色可設置爲transport,創建有寬度的不可見邊框
取消邊框:border:none/0;

3.3.2 邊框倒角

border-radius屬性:順時針設置四個倒角,取值爲絕對值或百分比;50%表示圓
單獨定義:
border-top-left-radius;
border-top-right-radius;
border-bottom-left-radius;
border-bottom-right-radius;

3.3.3 邊框陰影

box-shadow:向方框添加多個陰影,取值爲多屬性值的列表
h-shadow:必需,水平陰影的位置
v-shadow:必需,垂直陰影的位置
blur:陰影模糊距離
spread:陰影尺寸
color:陰影顏色
inset:將外部陰影改爲內部陰影

3.3.4 輪廓

輪廓是邊框邊緣的外圍,用於突出元素
outline:width style color ;
outline: none/0;
//輪廓寬度、輪廓樣式、輪廓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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