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企业九种资金管理模式

一、监控模式

账户开立:分子公司自行在商业银行开立自身的结算账户,集团并不干预分子公司的账户如何开立,只参与指导性意见,分子公司对外的支出与收入,根据开户的银行进行自营管理,集团通过ERP系统收集各单位资金信息,仅仅进行余额监控与查询,做到你的钱,我看着花,根据监控情况参与指导性意见。

管理特点:全面集中集团资金信息,为集团决策提供支持;进行集团资金监控,可适当避免违反财务制度的支出;不改变开户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不影响开户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改变开户单位的资金管理权,账户风险分离;但只解决了开户单位资金信息透明的问题,对其他资金管理问题缺乏有效的手段。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控制比较松散或资金管理要求不高的集团企业。

二、统收统支模式

账户开立 分子公司不在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集团(总公司)统一在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用作对外的收款和付款,同时,分子公司在集团对应的资金管理部门开设内部账户,用来记录每个成员单位的余额情况,并可进行内部结算。

管理特点现金收支的批准权高度集中在资金中心;最有效的集中开户单位资金,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有效的控制资金流出;但与账户实名制相违背,当开户单位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时,将导致整个集团的 银行账户被封存,不利于发挥开户单位的积极性。  

适用范围适应于集团对同城全资分公司的资金管理或垂直管理的行政、保险等行业。

三、统收分支模式

账户开立 :分子公司在银行开设支出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对外支出,不能收款,收款只能定向接手总公司归集户的下拨款项;分子公司不开立收入账户,由集团在银行开立统一的总账户(归集户)用来进行统一收款及根据计划进行支出款项的划拨。同时,分子公司在集团对应的资金管理部门开设内部账户,用来记录每个成员单位的余额情况,并可进行内部结算。

管理特点集团较大限度的集中下属单位资金;对开户单位账户有较高控制权 ;能较大限度的防范资金风险 ;能够有效的调剂资金,开展内部贷款,形成企业现金池 ;支出不违背账户实名制原则,但可能形成资金沉淀;需依靠资金计划与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 

适用范围适应于集团对本地和异地全资分公司的管理模式。

四、收支两条线模式

账户开立分子公司在银行分别开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收入账户只收不支,支出账户只支不收,成员单位自行收付款。集团(总公司)在银行开立相应的总账户(归集户),分子公司的收入流入收入账户,收入账户定时上划至集团开立的总账户,集团根据分子公司的支出计划,按需从总账户划拨至支出户,用于分子公司的对外支出。同时,分子公司在集团对应的资金管理部门开设内部账户,用来记录每个成员单位的余额情况,并可进行内部结算。  

管理特点集团较大限度的集中下属单位资金;对开户单位账户有较高控制权 ;能较大限度的防范资金风险 ;能够有效的调剂资金,开展内部贷款,形成企业现金池 ;不违背账户实名制原则;但收入户日间资金不能及时利用、支出户可能形成资金沉淀;必须依靠资金计划与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

适用范围适应于集团对收支计划和预算控制较好的企业,集权度较高,分子公司较多的企业。  

五、子账户零余额模式

账户开立集团为下属成员单位开设实名账户,如集团统一管理,当成员单位有外来收入的时候,资金实时上划到归集总账户,成员单位的实名子账户余额始终保持为0,当成员单位有相应的对外支出的时候,从总账户实时下拨给子帐户,子帐户对外进行支付,子账户余额实时保持为0。对于工行、农行、招行,能够为子帐户保留虚拟额度(非实体资金),方便查看资金头寸。  

管理特点最大限度的集中了开户单位的资金,集团对开户单位的账户有高度的控制权,能最大限度的防范资金风险,能够有效的调剂资金,开展内部贷款,形成企业现金池 ,能够有效的管理和监控下属单位的经营活动,但下属单位完全失去资金自主权,可能影响开户单位的生产经营,总部业务量很大,管理压力强,存在大量资金结算,增加结算费用。  

适用范围高度集权化,适用于现金流比较均匀且具有多年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管理经验的集团企业。    

六、限额集中模式

账户开立分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用于对外结算,集团在银行开立总账户(归集户),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设置限额的上限和下限,超过最高限额则上划到集团开设的资金归集账户,低于最低限额由集团归集账户下拨补足;集团设立内部账户对下属单位上划的资金进行管理,内部结算通过内部账户进行。  

管理特点下属单位有经营自主权,有利于提高其积极性;开户单位有限额内资金的使用权,能适当避免资金上收给开户单位带来的影响 ;但限额设定比较困难,要么资金沉淀大,要么下属单位资金紧缺 ;对下属单位限额内的资金使用缺乏监控;资金频繁划拨,如按正常的计费方式,费用较高,需与开户行协商,降低财务费用;资金集中程度有限;必须依靠资金计划与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程度适中,多元化经营的单位。

七、比例集中模式

账户开立分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用于对外结算,集团在银行开立总账户(归集户),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设置比例,当在集团的上划款项低于比例时,将款项上划到集团开设的资金归集账户,集团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支付计划,必要的时候可以下拨款项。  

管理特点下属单位有经营自主权,有利于提高其积极性,开户单位有比例外资金的使用权,能适当避免资金上收给开户单位带来的影响 ,但比例设定比较困难,要么资金沉淀大,要么下属单位资金紧缺 ,对下属单位比例外的资金使用缺乏监控,资金集中程度有限,必须依靠资金计划与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程度适中,多元化经营的单位。  

八、现金池模式

账户开立集团为下属成员单位开设实名账户,如集团统一管理,当成员单位有外来收入的时候,资金实时上划到归集总账户,当成员单位有相应的对外支出的时候,子帐户根据设定的透支额度,进行日间透支付款,在日终的时候,根据相应的每个子帐户的透支情况,通过总账户进行下拨补足,避免产生透支利息。

管理特点现金池的实际运营模式就是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在集团内部进行划拨; 现金池变外源融资变为了内源融资,减少了利息费用的支出;母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各个子账户现金流量的情况,加强内部控制力度 ; 将集团多余的资金集中起来,可以进行更有效的投资活动,为企业增加收益;被用作是绕开公司间借贷禁令的一种方法。但委托贷款的模式意味着额外的税务成本利息营业税,且每次交易还必须缴纳印花税。

适用范围适用于适应于跨国企业和涉及较多外汇资金结算业务的大型企业 或经营比较灵活特殊的企业,比如建筑行业。

九、代理支付模式

账户开立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存款账户,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相应的银行总账户,成员单位收到款项后,可以将款项存入财务公司账户(同商业银行存款),当需要支付的时候,根据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头寸,财务公司代理成员单位对外支付,支付的银行账户为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清算总账户,但客户方接收的回单账号为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总账号,户名(或单位名称)为成员单位的名称,故为代理支付。

管理特点资金高度集中,加强了财务公司的运作 ;能够更好的盘活集团资金,能够监控成员单位的资金流转情况;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不影响生产经营;但代理收款很难确定清楚具体的成员单位。

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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