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有大把時光可以浪費

如今在簡書、公衆號偷懶已有些時日。除了微信讀書和一個理財平臺上堅持充電和寫作外,其餘時間全部用於墮落。

刷劇、看各種綜藝,當然主要圍繞我喜歡的明星展開。我一箇中年大嬸竟喜歡上了華晨宇。蒐集他演唱會及參加的綜藝,只爲看他,其他人員鏡頭全部快進。

喜歡他的燃他的投入他的動情演繹,感覺他的每首歌都是經典。我想若時光倒流,再年輕十歲,我會成追星狂魔。

可惜,時光一去不復返了。

猶記得最初喜歡王菲。十多年前,因想看她的一場演唱會被人在網上騙取一千多。此後,再不信網上那些做的很真很真的售票信息。最終託人實地買票追到另一城市方完成心願。也曾如憤青一樣和在網上攻擊她的那些人槓。事過經年,雖依然喜歡她,卻漸漸把感情分給華晨宇多了些。許終逃不過人性,談不上厭舊,不覺間卻也已分散精力喜歡上另一個。

對於華晨宇,看<花兒與少年>時,纔算有點印象。雖早知快男裏有這麼個人,因未關注過,關於他唱功,當許晴說特別佩服和喜歡時,我以爲那只是出於禮貌的恭維。

直到前年的一天,無意間看《明日之子》(模糊記憶),唯一能清晰記得的是他當時改編的一首寫給父親的歌。當時聽得我淚流滿面,至此爲他着迷。

聽他唱歌猶如在欣賞一部歌劇,渾身透着一份別樣的力量和激情,是一種別人模仿不來的獨一無二。尤其他的<鬥牛>竟讓我百看百聽不厭。趁此大把浪費時光的機會,我每天都沉迷在他的歌聲和表演裏。

曾經覺得那些粉絲瘋狂的無樣,而此刻若非大把年紀,理智告訴我不再適合瘋狂,我定成爲他們中的一個。

當然,這些時日我不單單在追星。還在圈裏吆喝賣貨(無聊惹的禍)。偶爾編輯些廣告語竟感覺有趣,且安慰自己當做是練筆。

說到練筆,在一次次中途停下時才深刻體會到堅持寫作的好。堅持不停的寫,每天寫篇文是件很容易的事兒,雖質量有待考量,可總不覺怕啊。

而一旦停下筆耕,再想寫時竟有了一絲恐懼。本來構思好的一個故事,或者有了新的想法,找各種理由拖延。直到此刻我寫了一篇流水賬,還是不敢完成那個想寫的故事。

所以,能堅持還是日更吧!且不管它能達到怎樣的高度。把點滴記下,興許以後能爲長篇小說積累素材。目標大一些,也許寫着寫着就成功了,哪怕不成功也會有很多收穫的不是嗎?

我且看自己能否堅持?能否再不這麼浪費時光。也不算浪費吧,只是換個方式而已。好吧!我還是堅持日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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