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婚姻自由

以前,人們都向往自由戀愛,可以逃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運。後來,終於實現了,可以勇敢的追求自己喜歡的人。

前幾天偶然得知一名95後,在領證不到一年的時間裏竟然離婚了,甚至還沒來得及舉辦婚禮。起初經常看到滿世界遊玩秀恩愛的動態,不知道從哪天起就再也沒看到過了,兩個人的身影變成了一個人。

雖然感情的事是我們每個人的自由,得知這個消息時,我還是蠻震驚的,95後這是實現婚姻自由了嗎?

想結就結,想離就離。

或許是時代變化的太快,讓我們這一代人也養成了急性子,一說喜歡就想一輩子,自己稍不滿意想立馬換掉,而不是想辦法修繕。很多人都羨慕爺爺奶奶那個年代的愛情,東西壞了不是急着換掉,而是想方設法的修補一下,對待感情亦是如此,出現裂痕時,不是一拍兩散而是想辦法彌補,所以很少聽說有離婚一說。

而今天,一言不合就選擇離婚分手卻成了常態。

可是,世界上從來都沒有天生就合適的兩個人,即使是一見鍾情,在後來的相處中也難免有不合的地方。感情都是培養出來的,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在相處中不斷磨合來培養感情,而不是稍微不合就一拍兩散。

如果一有不合就分手,遇到下一任也會是一樣的結局。


我曾聽說過這樣一段真實的故事,有兩個年輕人認識不久後就確定關係,沒多久就結婚生子,後來婚後的生活不像談戀愛那段時間的日子一樣,兩個人每天圍繞着柴米油鹽和孩子的問題打交道,矛盾也逐漸加深。女生扔下不到一週歲的孩子選擇了離婚,後來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換了三任男朋友,最終還是自己一個人。

而這段關係裏最可憐的是那個還不會走路的孩子,本該坐在媽媽的懷裏牙牙學語的年紀,卻享受不到一個完整家庭的溫暖。

一段感情匆匆開始又匆匆結束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因爲他們的世界裏滿是單純,也不懂感情的培養,碰到自己喜歡的人就想着去表白,戀愛裏稍有不合就覺得自己不喜歡了,不喜歡的人就該放手,轉眼又喜歡上了另一個人。

而我們早已過了幼稚的年紀,面對的也不再僅僅是我喜歡你你喜歡我的問題。當然,肯定不會去選擇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

兩個人的相處中,所有的不合都是爲了讓彼此共同相處朝着同一個美好的方向改變,而不是讓彼此分開,能夠分開的或許一開始就是不夠愛,不愛一個人怎麼會爲了對方做出改變呢?

所以,如果喜歡,那就慢慢來。

慢慢相遇,慢慢喜歡,慢慢經營,慢慢陪伴老去。而不是一喜歡就說一輩子,也不是一有不合就一刀兩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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