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咧咧的性格是犯錯的藉口麼?

同事王經常說自己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節。“哎呀,這有什麼好在意的!”

“借我用用沒事的!”

“幫我把食堂卡充一下,今天沒帶錢,明天給你!”

小王就這樣,有時在大家午休時候聊天,有時進女同志的辦公室不敲門而是直接推門,還有時候因爲別人沒有幫他完成工作而轉頭破口大罵。

他的口頭禪就是“我是個大大咧咧的人,無心的,你別計較!”

這句話一出,好像反而是別人多事一樣。

什麼時候,自私自利也能用“我性格大大咧咧”這句話掩蓋了?什麼時候無賴無恥也能用這句話獲得原諒了?

對不起,我不能原諒,因爲這些行爲,不是性格大大咧咧,是這個人沒有基本的素質,對人接物也沒有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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