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成年人的“失去”,其實都是爲了更多的“得到”

01

一段時間之前,我曾經寫過一位朋友的經歷。

我的那位朋友,結婚五個月父親病重,老公擔心她家成爲包袱要跟她離婚,還要求她退還五萬塊彩禮。可沒過多久,她的父親就離世了,然後那個男人就反悔了,不肯再離婚了。於是,這個朋友的母親拿出了5萬塊,讓女兒把彩禮退還,堅決離婚。

當時很多讀者朋友爲之抱不平,他們紛紛留言說這樣太便宜了那個男人。

是的,這的確是一個讓人不甘心的舉動。可如果我那位朋友不退還彩禮,她就要耗上很長的時間跟男方走法律途徑離婚。雖然我相信最終的結果她會如願,男方也因此不會得到那五萬塊錢,可這個過程中我朋友需要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遠遠不是五萬塊錢可以彌補的。

每一個成年人的失去,其實都是爲了更多的得到。權衡利弊之下,我朋友雖然損失了那五萬塊,然而於她來說,痛快地離婚,離開那個沒有節操沒有責任感的男人,全身心投入自己新的生活當中,無疑是一份更大的收穫。

02

人的成長與成熟過程,就在於你在一次又一次的選擇當中學會了取捨。任何一個人,都總有面對自己無可奈何無法掌控的事情的時候,有一些失去是必然的,與其勞心費神想要苦苦把它抓在手裏,不如瀟灑地放手,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更值得的事情當中去。

譬如感情,這是一件最難以掌控最無可奈何的事。前人有“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的感慨,如今的我們看着節節攀升的離婚率妄自嘆息。我們都希望自己的愛情和婚姻能夠天長地久,可很多時候,我們只能控制自己,無法約束對方。

如果很不幸地,你愛上的就是一個“心易變”的“故人”,他不僅情感上不能善終,就連人品也值得商榷,你又該如何呢?是不甘心失去而苦苦糾纏,還是忍着內心的遺憾果斷放手?

如果是我,會選擇後者。因爲自古留不住的,唯有年華和人心。他既然變了,你留也無用,何必白白蹉跎了自己的光陰,導致更多的損失呢。

03

有一位叫舒媛的女士,正在爲了一份千瘡百孔的婚姻而煎熬和糾纏。她結婚已經十五年了,在十年前,她的丈夫就動了跟她離婚的心思,可她一直不同意。

舒媛是一個很賢惠的女人,自從結婚後她就孝敬公婆,打理家務,有了孩子後又相夫教子,做起了家庭主婦。她原本有一份很不錯的工作,就因爲老公的要求而辭職了。所以,當孩子四歲那年,老公提出離婚,她特別不甘心。

她告訴老公,如果他一定要離婚,她就鬧得人盡皆知,讓他無法立足。她老公是事業單位員工,非常在意口碑,所以對她妥協了。

可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思呢?

十年來,他很少回家,兩個人一見面就是無休無止的爭吵。她也曾試着努力經營過,但絲毫沒有改善。最終,她把自己變成了一個怨婦,一個人的時候自怨自艾,見到他時面目猙獰。

我不敢想象,如果再這樣度過十年,她又會變成什麼樣子。我也不能理解,她爲什麼不肯放過自己,用這已經被浪費了太多的餘下的年華,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

很多時候,失去,並不真的就是失去。失去一份不值得守候的感情和婚姻,難道不是更大的獲得嗎?

04

在這方面,我非常佩服的一個女人是張幼儀,徐志摩的原配妻子。

張幼儀是一個很有才華的女子,但她生活在一個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年代。結婚以後,她賢惠溫婉,勤儉持家,深得公婆喜歡。她原本以做一個合格的徐家媳婦爲傲,所以在丈夫提出離婚的時候,她連自己要怎麼生活下去都不知道。

但她並沒有選擇糾纏,而是果斷地放手,然後開啓了自己的奮鬥歷程。她先是留學海外,回來以後去大學任教,後來在好友的支持下辦了服裝公司,還擔任了一系列銀行事務,成爲我國第一位女銀行家。

我常常在想,如果張幼儀當初堅決不答應離婚,在徐家父母那麼喜歡她的情況下,或許徐志摩也只能妥協。那結局就是她守着婚姻一個人過日子,把自己熬成一個黃臉婆,必然不會有後來的那番成就。

她的失去,讓她有了更多的得到。

再反觀那位因爲不甘心而耗費了十年光陰的妻子,真的,太不值。

05

我們小時候,會爲了失去一個心愛的玩具而哭半天,因爲我們覺得失去了就是失去了,而不會想到我們可以更加努力,去賺更多的錢,買更多的玩具。

可成年人不一樣,每一個成年人的“失去”,都可以換來更多的“得到”。

你失去了一部分金錢,可以得到更多奮鬥的時間;你失去了一份傷痛的感情,可以得到更美好的幸福;你失去了一個依靠,可以讓自己擁有更堅強自立的信念。

這個世界從來都是公平的,你在某一方面失去了,在另一方面必然會得到些什麼。而你需要做的就是從這些失去與得到之間進行衡量,讓你的失去,換來更多的得到。

所以,你完全不必去嘲笑他人的取捨,更不要因一時的執念或錙銖必較而陷入糾纏。你要明白,每一個成年人的“失去”,其實都是爲了更多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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