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愛情,當如人間四月天,濃淡適宜,遠近得體

01

林徽因筆下的人間四月天,是愛與美的化身。

而我眼裏的人間四月天,是濃淡適宜,遠近得體的。它熱情,卻不會像火一樣灼傷了靠近它的人;它溫柔,卻有着骨子裏自成一格的倔強,不會隨波逐流;它就在你的身邊,把你包圍其中,卻不會讓你覺得它靠你太近,不會讓你窒息。

它就像是對愛情的詮釋,讓你明白,怎樣去愛,才能功德圓滿。

好的愛情,當如這人間四月天一樣,濃淡適宜,遠近得體。不因愛得太濃而失了分寸,不因靠得太近而沒了自我。它應該是熱情而不張揚,溫柔而不媚俗的。它淡雅,卻能留下彌久的芬芳。

02

林徽因是世人公認的才女,她的愛情也廣爲大家流傳。我很喜歡她對待愛情的態度,她會爲對方的才華而吸引,爲他的品性而折服,她會去全身心投入一段戀情,卻從不會迷失了自己。

她在愛情裏,始終保持着清醒和理智,知道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她從不因愛得濃烈而忘了生活的煙火氣,她邁出的每一步,都是腳踏實地。因此,她的每一個選擇,都能恰到好處。

林徽因的初戀是徐志摩,於她來說,那份愛是美好而純粹的。可她最終卻沒有選擇跟他在一起。這其中,除了有她不願意傷害另一個女人的善良之外,更大的原因,是她不爲愛情迷失的那份理性。她能保持愛情的濃淡適宜,遠近得體。

她深知,徐志摩是個好的戀人,卻未必是個好的丈夫,理性讓她選擇發乎情、止乎禮。也因了這樣的一份選擇,林徽因受到了世人的好評,她的初戀也得以留在記憶中變成美好的永恆。

03

反觀俗世,我們有多少人叫囂着“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而在所謂“美好”的愛情中迷失了自我。他們爲了愛,不惜以飛蛾撲火的方式靠近對方,結果灼傷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這樣的愛,是不值得的,更談不上什麼美好。

曾經,有個女人給我講過她自己的一段荒唐之戀。她年輕時曾經愛過一個有家室的男人,當時,她愛他愛得特別深,因爲他是一個很紳士很有風度的人,也很有才能,他們有相同的興趣愛好,有共同的追求,有一致的三觀,他們在一起總有說不完的共同話題。

他們的完美契合讓她覺得他們的緣分是上天註定的,以至於她明知他有家庭,卻還是義無反顧地跟他談起了戀愛。她當時想的是,只要愛過一段,便足夠了。

到後來,這個男人的妻子知道了他們的事,去她單位大鬧了一場。男人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迴歸家庭,只有她獨自揹負着罵名。因爲無臉面繼續留在熟悉的朋友們面前,她選擇了遠走他鄉。

她曾爲那份“愛情”傷感了好久,遺憾了好久。但最終她想明白了,她原本不是個惡人,何以對另一個女人的傷害視而不見,就是因爲她被所謂的“愛情”二字矇住了雙眼。她以爲愛情可以不管不顧,不該講理性也無需講道德,但最終她爲這份理智的喪失付出了代價。

04

真正美好的愛情,從來都不該逾越了界限,它需要保持着它原本的馨香和淡雅,不讓它的豔俗傷了身處其中的人,更不讓它的裹挾使人迷失、喪失本真。

就像林徽因跟徐志摩的愛情。徐志摩也是一個熱情似火,視愛情如生命的人,可林徽因在這份愛裏始終保持着自己的節奏和清醒。她當然也會像很多戀愛中的女子一樣,有欣喜若狂,也有痛徹心扉。她也有無法抵擋那份熾烈的愛戀的時刻,她也會有內心的糾結與掙扎。

但冷靜下來之後,她選擇了保持她一貫的對待愛情的態度,愛情發乎心,但它的選擇卻是由人決定的,她把愛情的美好演繹得淋漓盡致,一如她筆下的人間四月天,暖暖的,柔柔的,卻不癡迷,不忘返。

05

我從不贊成那些說“愛情就該是非理性”的相關言論。任何一種感情,都該有着適當的界限和濃度,若失了理性,你便很難把握。

即便是夫妻,也該始終保持着自我,不因另一方的需求放棄自身的追求。

林徽因嫁給梁思成,她愛他愛到極深,說對他的愛需用一生解答。他們郎才女貌,珠聯璧合。但林徽因從來不像一般世俗女子那樣一頭扎進相夫教子的日子裏享受愛的果實,她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個性、追求、社交和事業。

06

林徽因的愛,在我看來,像極了這人間四月天,它真誠,它溫暖,它有着淡雅的芬芳,但它總保持着遠近得體的距離。它從不失了分寸,也從不迷了道路,它只在它的濃淡適宜裏,靜看花開。

好的愛情,就該是這樣的。不爭奪,不勉強。不因過分的濃烈讓人窒息,也不因過分的靠近給人以壓迫。無論你怎樣,它始終是它該有的樣子。

區區如我們,可能未必有才女的智慧,但你一定要保持自己的分寸。在這人間的四月天裏,我希望,你們都能擁有好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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