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故事1——年邁父母爲兒子尋求法律援助

3月16日,週一

1.一對老年夫妻來到社區請求開法律援助證明。這個業務我沒有辦過,遂請示書記。書記讓他們自己寫個申請,我們社區給他加蓋公章。我跟他們簡要說完後,這位叔叔就問我要筆和紙,當場寫起來。這位阿姨需要洗手間,我告訴她我們沒有,這是臨時辦公點,可以去公廁。她很感激,完了以後,回來我正燒好水,我問他們需要加水嗎?叔叔阿姨很感激,說不用。阿姨開始跟我談心,說這個法律援助主要是爲了自己的兒子,做生意出了意外,把錢套進去了,被人陷害,還被關了起來,他們老了,不懂怎麼辦,家裏也沒有錢,司法局的人給他們建議,請求法律援助。一會,叔叔寫好了,我看了一下,有幾個錯別字,又讓他抄了一份,給他們蓋上章,又給他了查了地圖,建議他們打車去司法局。他們非常感激,走了!

看着他們蹣跚的步伐,風吹着他們的白髮,感覺爲人父母,真是不容易。到老了也是操不完的心。對於普通人來說,遇到這種變故,能夠有法律,有政策可以依靠,真是雪中送炭。這也是國家正義的所在。

2.我正在辦事,來了一箇中年男子,一進門就說:我來領口罩!我一看,這人我認識,前幾天才領過。要求一個人只能領1個,他非要吵着領3個,最後書記給他3個,他憤憤不平的走了,出門前還在嘟囔:什麼態度!國家給我領!今天又來了!我說,你前幾天不是領過了嗎?他回答:那都幾天了,早用完了,我還要領,我簽字了!給我拿!我說你等一下,我打個電話。我給書記打了電話,說明情況,書記怕對方糾纏,爲了息事寧人,叫我給他再領一次。我照做了!但是我很氣憤,我告訴他:這是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不管你說的你認識哪個領導,你要知道這個口罩是國家爲獨居老人,困難老人,行動不便還有孩子準備的。你這麼年輕可以自行購買,不要佔用老弱羣體的資源。對方又說是一個上級領導讓他來的,他就可以領。我說,可以,中午喫工作餐的時候,我來跟這位上級領導彙報一下,就說已經給你領過兩次了!你叫xxx是吧?他聽我這樣一說,忙說:別說了!我不會再來了!我不認識他,跟他不是親戚,我只是辦事接觸過他。

原來是個詐騙啊!最恨這種人了!這種伎倆遇到膽小的人,確實容易鑽漏洞。任何政策都有疏漏之處,總是有別有用心的人會利用。

今天這兩個小事都是利用國家政策。一個是正面合理使用,一個是負面鑽漏洞。有的政策福利是有限的,一個人用了,其他人的利益就要受損。在執行政策的時候,正確鑑別,合理使用,維護正義,是每個基層工作人員的責任!也是個人良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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