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故事1——年迈父母为儿子寻求法律援助

3月16日,周一

1.一对老年夫妻来到社区请求开法律援助证明。这个业务我没有办过,遂请示书记。书记让他们自己写个申请,我们社区给他加盖公章。我跟他们简要说完后,这位叔叔就问我要笔和纸,当场写起来。这位阿姨需要洗手间,我告诉她我们没有,这是临时办公点,可以去公厕。她很感激,完了以后,回来我正烧好水,我问他们需要加水吗?叔叔阿姨很感激,说不用。阿姨开始跟我谈心,说这个法律援助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做生意出了意外,把钱套进去了,被人陷害,还被关了起来,他们老了,不懂怎么办,家里也没有钱,司法局的人给他们建议,请求法律援助。一会,叔叔写好了,我看了一下,有几个错别字,又让他抄了一份,给他们盖上章,又给他了查了地图,建议他们打车去司法局。他们非常感激,走了!

看着他们蹒跚的步伐,风吹着他们的白发,感觉为人父母,真是不容易。到老了也是操不完的心。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这种变故,能够有法律,有政策可以依靠,真是雪中送炭。这也是国家正义的所在。

2.我正在办事,来了一个中年男子,一进门就说:我来领口罩!我一看,这人我认识,前几天才领过。要求一个人只能领1个,他非要吵着领3个,最后书记给他3个,他愤愤不平的走了,出门前还在嘟囔:什么态度!国家给我领!今天又来了!我说,你前几天不是领过了吗?他回答:那都几天了,早用完了,我还要领,我签字了!给我拿!我说你等一下,我打个电话。我给书记打了电话,说明情况,书记怕对方纠缠,为了息事宁人,叫我给他再领一次。我照做了!但是我很气愤,我告诉他:这是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不管你说的你认识哪个领导,你要知道这个口罩是国家为独居老人,困难老人,行动不便还有孩子准备的。你这么年轻可以自行购买,不要占用老弱群体的资源。对方又说是一个上级领导让他来的,他就可以领。我说,可以,中午吃工作餐的时候,我来跟这位上级领导汇报一下,就说已经给你领过两次了!你叫xxx是吧?他听我这样一说,忙说:别说了!我不会再来了!我不认识他,跟他不是亲戚,我只是办事接触过他。

原来是个诈骗啊!最恨这种人了!这种伎俩遇到胆小的人,确实容易钻漏洞。任何政策都有疏漏之处,总是有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

今天这两个小事都是利用国家政策。一个是正面合理使用,一个是负面钻漏洞。有的政策福利是有限的,一个人用了,其他人的利益就要受损。在执行政策的时候,正确鉴别,合理使用,维护正义,是每个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个人良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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