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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及其運算
數學以其嚴謹而富有邏輯性聞名於世,其嚴謹性在於交代清楚問題,對象,概念以及關係等方方面面的事物。而現代數學最爲關鍵的兩個部分就是集合論和公理化,故集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集合論誕生於十九世紀 創始人是格奧爾格·康托爾 德國數學家 1845.3.3-1918.1.6 |
1.集合的概念
在樸素集合論中,不能精確地定義什麼是集合。我們只能給出集合的直觀描述:具有某種屬性並且可以彼此區別的對象總體。
集合中的每一個事物稱爲集合的元素。
2.集合的表示
(1) 列舉法:按照任意的順序列出集合中的全體元素,元素之間用逗號分開,然後用花括號括起來。
例如,A={a,b,c,d},B={1,2,…}。
一般用於說明有限集合
(2) 描述法:設P(x)表示某個與x有關的條件或法則,用{}表示具有性質P 的集合。
例如,A={x|x=2n+1,n∈}
一般用於描述無限集合
2.1 常用的數集合
:自然數集合 N = {0,1,2,3,…}
:整數集合 Z = {,…} = {…,-2,-1,0,1,2,…}
:有理數集合
:實數集合
:複數集合
2.2 集合表示的注意事項
(1) 集合中的元素是各不相同的。
(2) 集合中的元素不規定順序。
(3) 集合的兩種表示法可以互相轉化,
例如, B={2,4,6,…}可用描述法表示爲
B={x|x>0且x是偶數} 或 B={x|x=2(k+1), k爲非負整數}。
3.子集和全集
如果集合A的任意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則稱A是B的子集。記作AB
在數學討論中,所討論的集合都是某個固定集合的子集,則稱此固定集合爲全集。一般用E來表示。
3.1 真子集
4.空集
定義: 不擁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稱爲空集合,簡稱爲空集,記作。
定理 空集是一切集合的子集。
推論 空集是惟一的。
5.集合的運算
(1) 並集:設A,B爲二集合,則稱由A和B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爲A和B的並集,記作A∪B。
描述法爲:A∪B={x|x∈A或x∈B }
文氏圖
(2) 交集:設A,B爲二集合,則稱由A和B的公共元素組成的集合爲A和B的交集,記作A∩B。
描述法爲:A∩B={x|x∈A且x∈B }
文氏圖
6.笛卡爾積
設A,B爲二集合,x∈A,y∈B,所有二元有序元素組(x,y)構成的集合,稱爲A與B的笛卡爾積,記作A B
描述法爲:AB={(x,y)|x∈A,y∈B }
例:
設A={1,2,3}, B={2,3}
AB={(1,2),(1,3),(2,2),(2,3),(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