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時代隨想(一)

過去是一個工業經濟爲主導的時代,未來則是數字經濟主導的時代。

過去是一個實體經濟主導的時代,實體經濟因供需結構變化、貨幣傳導與滯後效應呈現週期性動盪;虛擬經濟時代,數字經濟的繁榮,目前來說還處於朝陽發展時期,我們還很難說,未來是否也會出現數字經濟也會出現泡沫?數字經濟時代最重要的資源是數據,數據是源源不斷,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是可再生資源,其背後有虛擬的文化產品、個人IP、生產服務活動中產生的一切數據。目前,這一資源正在日益膨脹,日益成長,從小溪流匯成長江黃河,最終形成數據之海。

那麼,從數字經濟活動本來來說,必須研究數字經濟活動中的供需關係。這也是研究傳統經濟市場的方式之一。數字經濟中的供應是什麼?是數據嘛?就我們來說,無效無意義無價值的數據,都不能進入數字經濟供應的範疇進行考量。只有經濟活動中產生、演進、提純後的有價值的數據、纔可以算是真實的供應。目前,我們已經處於信息氾濫的時代、處於數據的漩渦中,但是有效的有價值的信息,還需要我們通過技術手段、或者我們的大腦去過濾提取,分析判別,然後爲我所用的數據,纔算是有效有價值的數據。做個比方,大數據好比埋在地底的礦藏,只有我們去挖掘並提純之後,才能真正產生價值。

目前,每一個人都在這個數字經濟活動中生產數據,我們用微信、支付寶、美團、滴滴,每個人的衣食住行,都在源源不斷生產數據,而頭部的互聯網公司,佔據了這些巨量數據的入口,並處於絕對的數據壟斷地位。這些互聯網的巨頭,在獲取了這些數據之後,充分開發了數據挖掘的技術,對這些數據進行提純冶煉,最終服務於自身的經濟活動。

在這個活動中,我們看到,由於數字經濟尚處於萌芽期,同時,個人的數據僅是滄海一粟,難以形成有效價值的數據,導致個人對數據的保護意識較爲薄弱。隨着近年來數據黑產的發達,網貸的普及,越來越多人在不斷提高數據隱私保護,國家也在採取相關手段保護公民數據隱私。此外,我們的數據被分散在各大互聯網巨頭手中,我們是數據的創造者,但並非擁有者;同時,個人對於數據的挖掘開採和提純技術,遠遠尚未普及開來;對於個人數據利用而獲取收益的新商業模式,雖然在徐徐展開,但遠未普及,我們也因此最終享受不到個人數據的最終收益。

在未來的數字經濟時代,個人數據將成爲個人私產,就像大家手裏的房產、車產,應受到法律保護,並可以繼承。這個時代的來臨,結合上述分析,需要幾個因素共同達成:一是公民數權意識的覺醒;二是政府對公民數據全力的立法,三是對數據技術挖掘利用的普及和大發展,包括一系列數據技術的融合發展,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最後是形成新的數據資產價值交易的商業模式。

在這樣一個場景下,將解構傳統的互聯網生態,阿里巴巴、美團、支付寶這些中心化的平臺,將被一系列自組織的去中心化的生態取代;當所有的數據歸還於民後,這些公司最後或許能提供的就是技術服務,因爲他們在數字技術方面的長期持續積累而形成的技術優勢,將延長其在數字經濟時代的紅利。而當每一個人成爲碼農之後,技術的壁壘和壟斷也將被打破;而我們的政府,也將逐步過度到適應新數字經濟時代的數字治理,數字技術將越來越多參與到治國理政中來。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