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明:本人不是爲這家餐廳做廣告,而且是確實是這家餐廳讓我這個屌絲程序員幡然醒悟,記錄在此。
2:週末約朋友出去喫飯,喫完飯後餐廳送了一個杯子,如下圖,朋友們可以看到他的【標誌】是印在杯子的右邊。
3:當時在納悶他這個杯子送人,別人如果是右撇子的話,自己喝水的時候怎麼看到這個【標誌】呢?是不是印錯了?
4:後來第二次喝水的時候,突然幡然醒悟,這個標誌就是【廣告】,而廣告是讓別人來看的,一個人拿着這個杯子喝水的時候,說明這個人去過這個這家店,所以這個廣告對於屬於他的人來說已經沒什麼宣傳價值了,這個廣告的使命是讓更多人的看到他,所以杯子的主人拿着杯子和別人聊天的時候,讓別人看到,這個杯子的廣告的使命就完成了。而不是讓標誌印在杯子的左面來讓杯子的主人來看的,而是讓別人來看的!
5:教訓:
- 不要老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要站在用戶角度。
- 講究用戶體驗。
-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存在的要就想辦法理解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