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Java開發手冊之ORM框架

  1. 在表查詢中,一律不要使用*作爲查詢的字段列表,需要哪些字段必須明確使用。
  2. POJO類的布爾屬性不能加is,而數據庫字段必須加is_,要求在resultMap中進行字段與屬性之間的映射。
  3. 不要用resultClass作爲返回參數,即使所有類屬性名與數據庫字段一一對應,也需要定義;反過來,每一個表也必然有一個屬性與之對應。
  4. sql.xml配置參數使用:#{},#param#,不要使用${},此種方式容易出現SQL注入。
  5. IBATIS自帶的queryForList(String statementName, int start, int size)不推薦使用。
  6. 不允許直接拿HashMap與Hashtable作爲查詢結果集的輸出。
  7. 更新數據表記錄時,必須同時更新記錄對應的修改時間,即gmt_modified字段值爲當前時間。
  8. 不要寫一個大而全的數據更新接口。傳入爲POJO類,如果不管是否爲自己的目標更新字段都進行update table set c1=value,c2=value2,c3=value3;是不對的。執行SQL時,不要更新無改動的字段,一是容易出錯,二是效率低,三是會增加binlog存儲。
  9. @Transactional事務不要濫用。事務會影響數據庫的QPS。另外,使用事務的地方需要考慮各方面的回滾方案,包括緩存回滾、搜索引擎回滾、消息補償、統計修改等。
  10. 中的compareValue是與屬性值對比的常量,一般是數字,表示相等時執行相應的SQL語句;表示不爲空且不爲null時執行;表示不爲null值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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