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中結構體變量的定義及引用

一、結構體變量的定義

1.結構體類型與結構體變量分開定義

一般形式如下:

struct<結構體名><結構體變量名>;

eg:struct student student1,student2;

關鍵字struct要與結構體名student一起使用,共同構成結構體類型名

 

2.結構體類型與結構體變量同時定義

一般形式如下:

struct<結構體名>

{

<成員列表>

}<結構體變量名>;

 

3.無名結構體與結構體變量同時定義

一般形式如下:

struct

{

<成員列表>

}<結構體變量名>;

由於這裏省略了結構體名,沒有完整的結構體類型名,所以不能在其他位置再定義此結構體類型的變量

 

4.使用typedef爲已有結構體類型取“別名”

一般形式如下:

typedef struct

{

<成員列表>

}<別名>;

這裏的別名就相當於結構體類型名,之後就可以使用它定義結構體變量了

eg:

typedef struct

{

<成員列表>

}STU;

STU student1,student2;

那麼這裏就定義了倆個結構體變量student1,student2

 

二、結構體引用

1.通過“ · ”引用

結構體變量名.成員名

注:注意結構體變量名與成員名之間有點

 

2.通過“->”引用

結構體指針變量名->成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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