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知識:危險場所劃
一、危
險 場 所 劃 分
根據爆炸性環境的頻率和持續的時間把危險場所劃分爲不同的區域。氣體場所劃分爲三個區域:0區,1區和2區;粉塵場所分爲三個區域:20區,21區和22區。可燃性氣體,蒸汽和薄霧氣體場所
0區(紅色部分)
爆炸性環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以氣體,蒸汽或薄霧形式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使用在0區的電氣設備須按照EN50284和IEC60079-26中對д類,種類(氣體)電氣設備的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測試和標識。
1區(橙色部分)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可能會出現氣體,蒸汽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1區是防爆電氣設備的典型應用場所。標準EN50014~EN50020,EN50039以及IEC60079-0,-1,-2.-7,-11,-18,-25對1區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規定。
2區(黃色部分)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不太可能出現氣體,蒸汽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現也只是偶爾發生並且短時間存在的場所。通常情況下,”短時間”是指持續時間不多於2個小時。標準EN50021和IEC60079-15對2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相應的規定,同時也必須滿足通用的絕緣電阻,衝擊能量和耗散功率等要求。
粉塵場所
20區
EN50281-1-1標準對用於20區的電氣設備殼體結構及設計做了相應規定。IEC60241-11對在20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補充要求,包括本質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內容。20區應用種類1(粉塵)電氣設備。
21區
磨坊,煤炭,穀物倉庫以及包裝生產線及其周圍是典型的21區場所。在21區中,可能會發生因粉塵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塵混合物。此外,
電氣設備表面粉塵堆積也是工廠安全生產的隱患,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21區須使用種類2(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22區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粉塵混合物不太可能出現,只有在故障狀態下才可能發生的場所。22區須使用種類3(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如果是爆炸性環境中的粉塵是導電性粉塵,則依據EN50281-1-2的規定,須使用種類2(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與劃分危險場所類型相關的因素:
危險場所劃分與現場的多種因素相關。通常情況下,很難給出危險場所劃分的明確標準和定義。以下幾個因素與危險場所劃分類型密切相關:
1. 可燃性物質的物理特性
2. 環境中的氣體,蒸汽,薄霧及液體的數量
3. 釋放源的狀態
4. 通風的狀態
5. 防止氣體,蒸汽,薄霧擴散的措施
6. 影響可燃性氣體,蒸汽,薄霧揮發性的因素
7. 生產現場的安全記錄
8. 設備、裝置的結構和配置情況
二、常用的防爆措施
1、隔爆/EEx “d”; 2、增安/EEx “e”; 3、本安EEx “i”; 4、正壓/“p”; 5、充油/“o”; 6、充砂/“q”; 7、無火花EEx"n"; 8、澆封“m”等等
三、常規物質組別(IEC
標準)
IIA:丙酮/Acetone,乙烷/Ethane,苯/Benzene,石油/Petrol,丁烷/Butane,丙烷/Propane,甲烷/Methane;
IIB:乙烯/Ethylene, 煤氣/Town gas;
IIC:氫/Hydrogen,乙炔/Acetylene
四、溫度組別
最高表面溫度 | 450°C | 300°C | 280°C | 260°C | 230°C | 215°C | 200°C | 180°C | 165°C | 160°C | 135°C | 120°C | 100°C | 85°C | |
溫度組別 | IEC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
NEC(USA) | T1 | T2 | T2A | T2B | T2C | T2D | T3 | T3A | T3B | T3C | T4 | T4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