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Java中this關鍵字的使用

Java提供了一個this關鍵字,this關鍵字總是指向調用該方法的對象。根據this出現的位置的不同,this作爲對象的默認引用有兩種情形。

  1. 構造器中引用該構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對象。
  2. 在方法中引用調用該方法的對象。

this關鍵字最大的作用就是讓類中一個方法,訪問該類裏的另一個方法或者實例變量。假設定義了一個Person類,這個Person對象的eat()方法需要調用它的move()方法,則如何做呢?是否應該定義如下的Person類呢?

public class Person {
	//定義一個move()方法
	public void move(){
		System.out.println("正在執行move()方法");
	}
	//定義一個eat()方法,eat()方法需要藉助move()方法
	public void eat(){
		Person p = new Person();
		p.move();
		System.out.println("正在執行eat()方法");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創建Person對象
		Person p = new Person();
		//調用Person的eat()方法
		p.eat();
	}
}

運行結果爲:

正在執行move()方法
正在執行eat()方法

以上這種方式確實能夠做到在eat()方法裏調用move()方法,但從main()方法裏的程序中可以看出,一共創建了兩個對象:main()方法裏創建一個對象;eat()方法裏創建一個對象。可是真的需要創建兩個對象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爲當程序調用eat()方法時一定會提供一個Person對象,而不需要重新創建一個Person對象了。

因此需要在eat()方法中獲得調用該方法的對象,通過this關鍵字就可以滿足這個需求。

this可以代表任何對象,當this出現在某個方法體中時,它所代表的對象是不確定的,但它的類型是確定的,它所代表的類型只能是當前類:只有當這個方法被調用時,它所代表的對象才被確定下來:誰在調用這個方法,this就代表誰。

將上面的Person類中的eat()方法改爲一下這種方式更合適:

//定義一個eat()方法,eat()方法需要藉助move()方法
public void eat(){
	//使用this引用調用eat()方法的對象
	this.move();
	System.out.println("正在執行eat()方法");
}

上述程序中eat()方法需要依賴於move()方法,現實中這種依賴情形非常常見,例如寫字方法需要拿筆的方法,這種依賴都是同一個對象兩個方法之間的依賴。因此,Java允許對象的的一個成員直接調用另一成員,可以省略this前綴。也就是說,上面的程序可以改爲如下形式:

public void eat(){
	move();
	System.out.println("正在執行eat()方法");
}

另外一種情形是:this關鍵字可用於構造器中作爲默認引用,由於構造器是直接使用new關鍵字來調用,而不是使用對象來調用的,所以this在構造器中代表該構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對象。例如下面的程序:

public class Person {
	//定義一個名爲age的成員變量
	public int age;
	//構造器
	public Person() {
		//在構造器裏定義一個age變量
		int age = 0;
		//使用this代表該構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對象
		//下面的代碼將會把該構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對象的age成員變量設爲3
		this.age = 3;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使用new Person()創建的對象的age成員變量都將被設爲3
		//下面代碼輸出3
		System.out.println(new Person().age);
	}
}

與普通方法類似的是,大部分時候,在構造器中訪問其它成員變量和方法時都可以省略this前綴,但如果構造器中有一個與成員變量同名的局部變量,又必須在構造器中訪問這個被覆蓋的成員變量,則必須使用this前綴。如上面程序所示。

當this作爲對象的默認引用使用時,程序可以像訪問普通引用變量一樣來訪問這個this引用,甚至可以把this當成普通方法的返回值。請看下面程序: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int age;
	public Person grow() {
		age ++;
		return thi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 p = new Person();
		//可以連續調用同一個方法
		p.grow().grow().grow();
		System.out.println("p對象的age的值是:"+p.age);
	}
}

運行結果爲:

p對象的age的值是:3

從上面的程序可以看出,如果在某個方法中把this作爲返回值,則可以多次連續調用同一個方法,從而使得代碼更加的簡潔。但這種方式容易造成實際意義的模糊,例如上面的group()方法,用於表示對象的生長,即age變量的值加1,實際上不應該有返回值。

最後需要強調一點:靜態成員不能直接訪問非靜態成員,即static修飾的方法不能訪問不適用static修飾的普通方法。對於static修飾的方法而言,可以使用類直接調用該方法,如果在static修飾的方法中使用this關鍵字,則這個關鍵字就無法指向合適的對象。所以,static修飾的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引用。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