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C考試要求3

【測驗3題目要求】
在第一和二次測驗的基礎上, 要求進一步重構項目代碼,以實現下列功能:
(1)利用切分窗口技術,將主框架窗口切分爲三分窗口(左右一列,右列再切分爲上下兩窗格);
(2)原來的繪製對象界面存放在右上窗格視圖,功能依舊;
(3)左側窗格採用樹視圖(TreeView)或窗體視圖(FormView)實現,以樹狀控件(TreeCtrl)將可繪製處理的對象(直方圖,餅圖,氣泡,UML類圖,網絡拓撲圖節點,座標軸,圖例等)以節點的形式進行顯示,各節點可以交互設置,雙擊節點,可以彈出對象的屬性對話框(與測驗二要求一致),設置確定後亦可同樣更改刷新右上角視圖客戶區中相關對象的顯示狀態。
(4)右下側窗格採用列表視圖(ListView)或窗體視圖(FormView)實現,以列表控件(ListCtrl)用報表(Report)模式將可繪製處理的對象(直方圖,餅圖,氣泡,UML類圖,網絡拓撲圖節點,座標軸,圖例等)以表格行記錄的形式進行顯示,各行記錄可以交互設置,雙擊列表控件行,可以彈出對象的屬性對話框(與測驗二要求一致),設置確定後亦可同樣更改刷新右上角視圖客戶區中相關對象的顯示狀態。
(5)優化增強可繪製對象(直方圖,餅圖,氣泡,UML類圖,網絡拓撲圖節點,座標軸,圖例等)C++類,使其具備可串行化能力,利用文檔-視圖架構的文檔類保存和維護對象數據結構(動態數組,鏈表等),實現文檔的串行化能力(每一次最新的對象的設置、新建、改動均可以被串行化永久保存以及回讀);
(6)測驗二中“對象”菜單的“新建對象”和“統計對象”功能依然移植保留。
(7)增加工具欄和狀態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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