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暗示,不行就明示,也就是直接說。
以前我也是各種不好意思說,希望別人能自覺點,但是每次事與願違,而且因爲開始不說,後期忍不了再說每次翻臉收場。
去年,我調新店管理店鋪,因爲去走遺留的老員工,不但不服從管理,還給我整事。
我們賣服裝的,遺留的人員中有個員工她離婚的40多歲,生活不太檢點,身邊天天帶個老頭,我問她老頭誰,她說我別管。
因爲當時她們仨個員工看我新來都想排擠我,我頭三天沒說,後來我就讓她別帶老頭來上班,她非常不高興(前店長在她也帶老頭,就是隔一天,沒這麼明目張膽)。
因爲我忍了幾天,她們都以爲我沒原則底線。我讓她不帶老頭,她跟我吵了起來,以爲我不敢讓她走,說讓我找人,我當時就讓她滾蛋,我立馬從新找人,而她後悔所言離職,又要打我又要撒潑,後來我報警了,她纔不甘心的滾蛋了……反正大鬧了一場。
我特別後悔當天沒給她們立威,導致她們覺得我好欺負,可以爲所欲爲。
以前也覺得不好意思,但是每次我得不好意思都不得好報,所以現在覺得,誰讓我不好過,我也不讓他(她)好過,人生苦短,咱不是來受垃圾人氣的。
你那個所謂的“朋友”,根本不算朋友,別說普通朋友,親兄弟還明算賬呢?該說就說,該要錢就要,別抹不開面子,有底線別人才能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