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書目:周兆熊《C程序員從校園到職場》
一、變量及函數命名
命名應具備描述性,不要過度縮寫,變量用名詞,函數使用命令性動詞短語,要易於理解,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在變量前面添加變量類型指示(小寫),如int 添加i,float添加f,char添加c等。
二、類型重定義
爲了更加明顯區分各類型,可採用類型重定義的方法(typedef unsigned short int UINT16)。
unsigned short int ——> UINT16
signed short int ——> INT16
unsigned int ——> UINT32
signed int ——> INT32
unsigned long ——> ULONG
signed long ——> LONG
unsigned char ——> UINT8
signed char ——> INT8
三、變量和結構初始化
在定義變量時應該對其初始化,防止遺漏,如:數組char szString[100] = {0};結構體typedef struct{………}T_Struct;T_Struct tstruct = {0};注意:這樣格式的初始化只適用於數組個數及結構體內元素數是確定的值,而不是編譯時未知的變量。
四、函數使用
函數在被調用之前一定進行聲明
保證形參和實參的類型一致,如果傳入指針變量,使用之前一定檢查是否爲空,進行異常保護。
對有返回值的函數,最好在調用時對返回值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