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類、final關鍵字、註解

1. equals:繼承Object類中的equals方法時,比較的是兩個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個對象;子類可以通過重寫equals方法,修改比較規則

2. toString:輸出對象名時,默認會直接調用類中的toString,默認格式是類型信息+"@"+地址信息;子類可以通過重寫,改變輸出內容及表現形式

3. final:final class,該類沒有子類,不能被繼承;final method,該方法不允許被子類重寫,但可以被子類正常使用;final 方法內的局部變量,只要在被使用之前賦值即可,一旦賦值不允許更改;final 類中成員屬性,賦值過程可以是定義時直接初始化,構造方法中初始化,構造代碼塊中初始化,其他地方不允許;final 引用類型的變量,初始化之後不能再指向另一個對象,但對象的內容是可變的

4. final是不能修飾構造方法的;使用final修飾可以提高性能,但會降低可擴展性

5. 註解:JDK1.5版本引入的一個特性;可以聲明在包、類、屬性、方法、局部變量、方法參數等的前面,用來對這些元素進行說明、註釋

6. 源碼註解:註解只在源碼中存在,編譯成.class文件就不存在了

7. 編譯時註解:註解在源碼和.class文件中都存在

8. 運行時註解:在運行階段還起作用,甚至會影響運行邏輯的註解,如@Autow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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