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GCr15、GCr15SiMn、 GCrl5SiMo、GCr18Mo鋼製滾動軸承零件退火、淬回火後的技術要求以及鋼球壓碎裁荷、冷熱酸洗、磁力探傷等檢查規程。本標準適用於上進鋼製軸承零件工序間與成品零件的熱處理質量檢驗。對有特殊要求的軸承零件應按相應的標準和產品圖樣的規定。高碳鉻軸承鋼的技術條件如下所示條件。
檢查項
目硬度 |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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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r15 其它鋼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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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07HB(壓痕直徑4.5-4.2mm)或88-94HRB(壓痕直徑4.5-4.1mm)或88-97H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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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微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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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小,均勻分佈的球化組織,按第一級別圖評定,2-4級爲合格組織,允許有點狀球化組織,不允許有1級、5級和6級過熱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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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狀碳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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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第四級別圖評定,不大於25級別爲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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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碳層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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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於單邊最小加工餘量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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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冷擠壓或進行細化處理等特殊處理後的軸承零件退貨後的ingdu應不大於229HB(壓痕直徑不大4.0mm)2.其它鋼種指GCr15SiMn,GCr15SiMo及GCr18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