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高溫補貼”

         工作這麼多年,“高溫補貼”一直存於在傳說中,從未實際擁有過。身處於南方的城市,一年中只有兩個季節——夏天和冬天,就是說一年將近一半的時間處於大熱天的,怎麼會沒有高溫補貼呢?難道是公司特意扣掉本屬於我的高溫補貼?帶着一肚子的疑問,我上網去搜索了關鍵詞“高溫補貼”。查過了之後,我就茅塞頓開了,原來我錯怪公司了。以下就是我查到了結果:

        一、高溫補貼的條件:露天35℃、室內33℃
        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因此,在空調下辦公的程序員們,是享受不到高溫補貼了)
        二、高溫補貼由誰發: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爲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高溫補貼監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反正在公司遭遇不法事情的都找人社部)

        另外,不同省份對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和補貼金額略有不同,主要是因爲,各省出於高溫的時間段不同,經濟水平不同,總得來說,南方高溫時間段比北方長,東部地區的補貼額高於西部地區。具體情況,可以登錄各省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去查詢。最後,佈置一個課後作業:你收到過“高溫補貼”嗎?座標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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