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包下面類方法的調用

如果在IDE下編程,若出現了A類不能引用B類的方法時,有可能是以下情況:

  1. B類中的方法爲私有(private),則不能直接調用;

  2. B類的方法爲靜態的(static),則使用:“類名.方法名”的方式調用;

  3. B類的方法爲非靜態,則需要A類的實例(用B類生成的對象)來調用:

class A 
{
  public static main(String [] args)
  {
        new B().b();//a類的實例
  }
}
class B
{
    pulic void b(){};//非靜態方法
}

之前有帖子說是沒有引入import 或者package的原因,其實在同一包下面是不需要導入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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