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必須開除的21種人

1.沒有共同的價值觀,不認同單位的理念。斬!
2.不認同單位的領導人。斬!
3.要挾領導,提出額外要求。斬!
4.將部門矛盾上交上級單位。斬!
5.阻撓單位的變革。斬!
6.從事第二職業(企業適用,高校除外)。斬!
7.設置“部門牆”,說:“他們хх部門……”,而不說:“我們хх部門”。斬!
8.不能勇於承擔責任。斬!
9.不能勇於克服困難,不能夠經受考驗,在順境狂妄自大,在逆境喪失信心。斬!
10.沒有執行力,領導考慮不周或工作計劃書不明確的情況下,沒有主動執行的勇氣和責任心。斬!
11.本單位員工之間相互透露自己的收入情況。斬!
12.藏拙,工作有問題不時向上級彙報。斬!
13.打壓下屬。斬!
14.推薦自己的親朋好友來單位工作。斬!
15.從自身利益出發誤導領導。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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