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重成仇,薄極爲喜

“愛重反爲仇,薄極反爲喜”,我非常喜歡的一句話。


愛一個人愛到極點時,如果一不小心,感情處置不當,就會翻臉成仇。


當你很愛一個人,什麼事都願意爲他做,爲他着想,他習慣了被愛,如果某天你遇到困難,一時半會兒斷了供養,他第一反應可能不會去想,你是不是遇到難處了,會突然認爲你不愛他了,會認爲你有別人了,他會認爲你變了,然後跟你鬧跟你吵,你看見你一直愛的人的嘴臉,會垂頭喪氣,無力解釋,無力訴說,心裏涼涼的笑着。


當你傾盡全力去愛一個人,設身處地的爲其着想,他只是的享受着被愛的感覺,做他自己的事情,卻從不關心愛自己的那個人心裏是怎樣的色彩?愛着想着,獨自一人孤獨的承受着,被愛的人卻沒讓愛自己的那個人也同樣感受到關懷和愛。如果去愛的人累了,無力繼續,停下來休息了,被愛的人變得抓狂,再美好的面孔都會因愛而變得猙獰,到底又是誰的錯,又錯在哪裏呢?愛也是錯綜複雜的,因果關係理不清,愛容易成恨。


博極反爲喜:老話說鬥米恩升米仇。這兩句話的意思都很相似,用在情愛的角度意思一樣的。鬥米恩升米仇的意思,指在給人適當的幫助,他會感激你。可如果給人的幫助太多,讓他形成了習慣依賴,一旦停止幫扶,反而會讓引起忌恨。


不論是情愛也好,還是與人相處也好,都應該有“相”這個字爲前提,相互或相愛,如若單方施捨付出成習慣,你的習慣造就了他的依賴,你也別指望對方感恩,對方依賴習慣了,就覺得理所應當了。


個人觀點,如果不能一直供養你愛的人,就別指望得到同樣的關懷,中途斷供容易成恨。


人活一世,求心安,求值得,當然世間奇蹟無數,我的觀點也不一定完全對。所以人間有傳奇,還有成全他人,造就他人,自己願意是供體,但那是爲值得的人。


但我個人還是喜歡“相互”這種感覺,你情我願,你來我往,古人說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我覺得心心相印,精神上的契合,那樣才美好!


愛重成仇,薄極爲喜啊!鬥米恩升米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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