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盜取前東家谷歌的代碼,一位工程師被判賠1.8億美金,將全由個人償還

譯者 | 核子可樂,編輯 | Tina

轉自 | InfoQ(公衆號 ID: infoqchina)

參考鏈接 | 

https://thenextweb.com/shift/2020/05/11/how-self-driving-star-levandowski-stole-google-secrets-joined-uber-became-bankrupt/

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wski)原是硅谷的一位明星工程師,曾先後任職於谷歌和 Uber,如今卻成爲了兩家前僱主公開訴訟的焦點人物。

從更大的角度來說,萊萬多夫斯基是整個科技行業的縮影。

萊萬多夫斯基從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獲得了學士和碩士學位,在校期間因參加著名的 DARPA 自動駕駛挑戰賽而名聲大噪,並引起了谷歌創始人的關注,2007 年畢業後他就加入了谷歌並領導自動駕駛研發團隊。

在谷歌工作期間,萊萬多夫斯基就有了自己的創業公司,但谷歌知悉後並沒有因此而開除他。2016 年從谷歌離職僅幾個月後,他的另一個創業公司 Otto 就橫空出世,並以數億美元價格“光明正大”地被賣給了 Uber。

但是事情變的很快,Google 隨後起訴了 Uber,指稱萊萬多夫斯基離開前已下載了數千份近 10G 的機密文件,並將其帶到了新工作中,這些文件包括谷歌的源代碼、設計文檔、工程文檔以及與自動駕駛相關的軟件。

2020 年 3 月 5 日美國舊金山法院作出判決,萊萬多夫斯基被判需付給谷歌 1.79 億美元的罰金及 430 萬美元的利息。據報道,他的個人資產大約在 5000 萬至 1 億美元之間,不足以支付這筆鉅額罰款。

而作爲新僱主的 Uber 並不想承擔這個責任,他們解僱了萊萬多夫斯基並在最近再次表明了態度:“我們可沒義務幫你償還,這 1.8 億美元你自己搞定吧...”

1 揹着谷歌創業,還讓谷歌出錢收購

事件最初源於谷歌與其前自動駕駛技術負責人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之間的一起私人法律糾紛。但正是這場當初無人關注的爭端,後來演變成了所有人的噩夢。

在這場把谷歌與 Uber 兩位新舊東家通通拉下水的案件中,Waymo 律師團將萊萬多夫斯基描述成一個嫌自動駕駛太過麻煩且難以實現的刺頭,而不再是當初雙方奮力爭奪的優秀工程師。

萊萬多夫斯基是一位軟件與技術工程師,亦被廣泛視爲自動駕駛汽車領域的先驅之一。他曾在谷歌工作,併成爲谷歌旗下自動駕駛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之一。在隨後的發展中,該部門以 Waymo 的名頭被獨立了出來。

在大學期間,他就領導一支團隊開發出一款名爲“惡靈騎士(Ghost Rider)”的全自動無人駕駛摩托車。他和他的團隊還參加了 DARPA 組織的自動駕駛成果比賽,這也是比賽中唯一出現的兩輪車。他將其描述爲“第一款同類產品,同時也是個瘋狂的主意。”他憑藉雙手將這個瘋狂的主意變成了現實,這也讓他成功吸引到了硅谷科技巨頭們的高度關注。

“惡靈騎士”摩托在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的《美國生活中的科學》展覽中亮相。

萊萬多夫斯基的熱情促使他於 2007 年加入谷歌,最初主要參與街景與地圖部門的工作。但就在加入谷歌的幾周之後,萊萬多夫斯基註冊並開始運營自己的初創企業——510 Systems。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510 Systems 與谷歌地圖項目中使用的技術都高度相似。

兩家公司在項目方面也存在大量交集,事實上,根據 510 Systems 首批僱員之一的介紹,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裏,谷歌一直是該公司唯一的客戶。

最初,谷歌似乎並不在意萊萬多夫斯基搞的那些編外項目。相反,他們倒是很認可萊萬多夫斯基的創業精神。據報道,谷歌最終於 2011 年以約 2000 萬美元“收購”了 510 Systems。所以這又是“無法擊敗就將其吞併”的那一套。

時間快速推進到 2016 年,萊萬多夫斯基決定離開谷歌,並在舊金山成立一家名爲 Otto 的自動駕駛卡車公司。

要命的是,Otto 公司中近半數初始員工來自谷歌。

2 因爲走捷徑,引起三方官司

在短短四個月當中,Otto 公司就發佈了第一款第三方工具包,能夠讓半鉸接式沃爾沃重卡車頭具備自動駕駛能力。

自 2009 年以來,谷歌就一直在研究自動駕駛技術,並花了四年時間才完成第一場真實道路上的測試。Otto 公司這種只靠傳感器、攝像頭、硬件與軟件的方式改造現成卡車的思路雖然有點“小米加步槍”的意味,但對於自動駕駛這種先進技術,能在四個月內做到這個程度已經令人驚歎。當然,萊萬多夫斯基本人也確實是這方面的業界大佬。而且必須承認,他在 510 Systems 與 Waymo 創造的很多技術實際上歸屬於谷歌,因此他在 Otto 應該從零開始重新設計解決方案。

無論如何,這樣的成就令人印象深刻,Uber 公司快速出手在 2016 年 8 月以 6.8 億美元價碼收購了 Otto。(在隨後的亂局中,實際收購價格被確認爲約 2.2 億美元。)作爲收購條款中的一部分,Uber 方面將萊萬多夫斯基任命爲其自動駕駛部門的負責人。

最後壞事,也就壞在這驚人的“四個月”上。

2017 年 2 月,谷歌自動駕駛部門 Waymo 宣佈將對 Uber 以及萊萬多夫斯基本人採取法律行動。谷歌方面宣稱他們侵犯了自己的商業機密與知識產權,同時存在破壞專利的行爲。

在關於此次訴訟的一份聲明中,谷歌表示其偶然從一家傳感器供應商處收到一封郵件(谷歌堅稱是偶然),其中附有一張據稱來自 Uber 公司的 LiDAR 電路板示意圖。聲明指出,圖中方案“與 Waymo 的獨家 LiDAR 設計非常相似”。所謂 LiDAR,全稱爲光檢測與測距技術,這既是將谷歌街景地圖推向全球的基礎硬件之一,也是谷歌自動駕駛技術中至關重要的一環。Uber 在同類方案中使用設計思路高度相似的技術成果,確實令人懷疑。

事實上,這聽起來就像是那種間諜電影裏的情節。谷歌方面在其聲明中表示,就在萊萬多夫斯基辭職前六週,他剛剛“下載了 Waymo 部門內關於各類硬件系統(包括 Waymo 的 LiDAR 與電路板設計)的超過 14000 份高度機密與專有設計文件。”據稱,萊萬多夫斯基將所有文件都下載到了一塊連接着他個人筆記本電腦的外接硬盤上,而後對筆記本進行了格式化,試圖清除自己這些“邪惡操作”留下的痕跡。

在谷歌提起訴訟的同時,作爲萊萬多夫斯基的新僱主,Uber 當然迅速介入以捍衛其自動駕駛部門的市場領導地位。該公司否認存在任何不當行爲,表示自己的技術系統從未使用過任何被盜文件,並對谷歌提出的各項指控提出質疑。不過 Uber 倒是從來沒有從萊萬多夫斯基的角度做出表示,更確切地說,從未對可能的盜竊行爲做出否認。

2017 年 5 月,美國地方法官要求禁止萊萬多夫斯基參與 Uber 公司的 LiDAR 技術研究工作。就在同月底,Uber 以拒絕配合執法部門調查爲由解僱了萊萬多夫斯基。

劇情的不斷推進令喫瓜羣衆不斷聚集,很多人都以爲兩家巨頭級企業必然會投入幾乎無限的法律資源,將這場漫長而艱鉅的法律對抗堅持到底。但僅僅五天之後,兩家公司就達成了金額約 2.45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

但和解的是谷歌與 Uber,萊萬多夫斯基這邊的問題可還遠沒有解決。谷歌又另起訴訟,這一次矛頭直指這位前僱員。總體而言,此案與幾年前谷歌向 Uber 提起的訴訟大體相同。這一次,萊萬多夫斯基被指控犯有 33 項盜竊罪,並企圖盜竊核心商業機密。

今年 3 月初,萊萬多夫斯基承認自己存在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爲,但前提是撤銷 33 項起訴中的其餘 32 項。另外,他還承認在 Uber 工作期間曾偷看一份關於 Waymo 項目的電子表格。

雖然尚未最終判刑,但萊萬多夫斯基可能面臨最高 30 個月的監禁。

3 鉅額賠償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早在谷歌與 Uber 兩大巨頭間爆發爭端之前,Waymo 就已經以合同糾紛爲由將萊萬多夫斯基送上私人仲裁庭。

作爲谷歌旗下的自動駕駛部門,Waymo 方面稱萊萬多夫斯基曾“不當使用 Waymo 機密信息以誘使 Waymo 員工加入其他競爭性自動駕駛汽車企業。”事實上,他也真曾經把不少原谷歌員工招攬到 Otto 自動駕駛卡車公司。結果就是,仲裁庭認定萊萬多夫斯基需要爲此向谷歌支付 1.79 億美元罰款。

但萊萬多夫斯基一口咬定自己擁有的資產不足 1 億美元,只能宣佈破產。

萊萬多夫斯基根本不打算接受這樣的審判結果。他的抗議理由是,在加入 Uber 時他曾簽署明確的僱傭合同,其中的條款足以讓他免於罰款。萊萬多夫斯基還將矛頭指向他的前僱主,表示絕對不會屈服在谷歌律師的逼迫之下。

然而,這些指控還涉及他在加入 Uber 之前的不少行爲。與 Uber 相關的部分,將只到其收購 Otto 公司並藉此獲得部分商業機密爲止。

在萊萬多夫斯基認罪後的幾周內,Uber 方面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今年 4 月才表示公司不會支付 1.79 億美元的罰款。

根據彭博社的報道,Uber 公司表示萊萬多夫斯基在今年 3 月對罪名的否認“證明他就是個騙子。”Uber 方面還指出,如果意識到萊萬多夫斯基做出過這麼多醜惡行徑,那麼當初絕對不會僱用他。

然而,萊萬多夫斯基的律師對此提出質疑,他表示 Uber 顯然完全瞭解他們打算聘用的人。同樣根據彭博社的報道,在聘用萊萬多夫斯基之前,Uber 曾進行過一項盡職調查,萊萬多夫斯基則承認他持有並銷燬了一批“高度機密的谷歌專有信息。”

萊萬多夫斯基與 Uber 目前的衝突還未公開化,而且雙方很可能永遠找不到解決方案。鑑於萊萬多夫斯基目前已經破產,但 Uber 仍然財大氣粗,恐怕萊萬多夫斯基同志也耗不了多久了。

總結起來目前的情況就是,Uber 指責萊萬多夫斯基,而萊萬多夫斯基又憤然把鍋甩回給了 Uber。

與此同時,Uber 公司關閉了其自動駕駛卡車業務。這個在 2018 年 7 月啓動的重大項目,就在這場意外衝突當中無疾而終。

4 寫在最後

不少人一直在批評大型科技企業在不競爭條款中設定的嚴苛要求,甚至經常把爲競爭對手工作的前員工送上法庭。批評人士們認爲,這種作法會扼殺創新,而禁止員工在一定時段內從事相關行業也會給他們帶來巨大而不必要的壓力。

萊萬多夫斯基的行爲似乎不太符合這種“受害者”的人設,但他確實是自動駕駛領域的專家,而且一直是最強的技術大牛之一。在自動駕駛領域,幾乎沒人能達到他的高度。遺憾的是,這位先後受到谷歌與 Uber 垂青的牛人,似乎沒能理清知識與商業機密之間的關係與區別。

正如美國檢察官 David Anderson 在處理針對萊萬多夫斯基的 33 項起訴時所言,“我們每個人都有跳槽的權利,但我們沒有在離職之前竊取前僱主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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