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面向對象——六大基本原則

這六大原則任何面向對象的語言都應該遵守的,要想讓你的代碼易擴展高服用就儘量去滿足這六大原則吧,不一定嚴格按照某種設計模式,但是如果你的代碼符合這六大原則,那麼你的代碼就是好代碼了,好的代碼不一定是嚴格按照設計模式寫的代碼。

單一職責原則(SRP)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單一職責原則。

定義: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通俗的說,即一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

優點:

  • 可以降低類的複雜度,一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邏輯簡單;
  • 提高類的可讀性,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
  • 變更引起的風險降低,變更是必然的。

SRP其實也蘊含着深沉的人生智慧——任何事情要想做好就必須要專心致志地做。

里氏替換原則(LSP)

Liskov Substituition Principle,里氏替換原則。

定義:子類可以擴展父類的功能,但不能改變父類原有的功能。

當使用繼承時,遵循里氏替換原則。子類繼承父類時,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儘量不要重寫父類的方法,也儘量不要重載父類的方法。

依賴倒置原則(DIP)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依賴倒置原則。

定義: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二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

例如,業務邏輯層相對於數據層是高層模塊,因爲業務邏輯層需要調用數據層去連接數據庫,但是要做到可擴展高複用,儘量不要讓業務邏輯層依賴數據層(如數據庫類型mysql,pgsql),可以在數據層抽象出一個接口(如pdo),讓業務邏輯層依賴於這個抽象接口(統一操作數據庫方法名)。

示例:

interface DB{
    public function connect();
    public function add();
    public function update();
    public function query();
    public function del();
}

class Mysql implements DB{

}

class Sqlite implements DB{

}

開放封閉原則(OCP)

Open-Close Principle,開-閉原則。

定義:一個軟件實體如類、模塊和函數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場景:在軟件的生命週期內,因爲變化、升級和維護等原因需要對軟件原有代碼進行修改時,可能會給舊代碼中引入錯誤,也可能會使我們不得不對整個功能進行重構,並且需要原有代碼經過重新測試。

建議:當軟件需求變化時,儘量通過擴展軟件實體的行爲來實現變化,而不是通過修改已有的代碼來實現變化。

接口隔離原則(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接口隔離原則。

定義:客戶端不應該依賴它不需要的接口;一個類對另一個類的依賴應該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注意:

  • 接口儘量小,但是要有限度。對接口進行細化可以提高程序設計靈活性 是不掙的事實,但是如果過小,則會造成接口數量過多,使設計複雜化。所以一定要適度。
  • 爲依賴接口的類定製服務,只暴露給調用的類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則隱藏起來。只有專注地爲一個模塊提供定製服務,才能建立最小的依賴關係。
  • 提高內聚,減少對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迪米特法則(LKP)

Law of Demeter or Least Knowlegde Principle(LoD or LKP),迪米特法則或最少知識原則。這個原則首次在Demeter系統中得到正式運用,所以定義爲迪米特法則。它講的是"一個對象應當儘可能少的去了解其他對象"。也就是又一個關於如何松耦合(Loosely-Coupled)的法則。

定義: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保持最少的瞭解。

場景:類與類之間的關係越密切,耦合度越大,當一個類發生改變時,對另一個類的影響也越大。

簡單的理解就是高內聚,一個類儘量減少對其他對象的依賴,並且這個類的方法和屬性能用私有的就儘量私有化。

注意:

  • 只與直接的朋友通信,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 過分的使用該原則,將導致系統複雜度變大。所以在採用迪米特法則時要反覆權衡,既做到結構清晰,又要高內聚低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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