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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用 hasattr() 函數判斷指定屬性(或方法)是否存在,但到底是屬性還是方法,則需要進一步判斷它是否可調用。程序可通過判斷該屬性(或方法)是否包含 call 屬性來確定它是否可調用。
例如如下程序:
class User:
def __init__(self, name, passwd):
self.name = name
self.passwd = passwd
def validLogin (self):
print('驗證%s的登錄' % self.name) u = User('crazyit', 'leegang')
# 判斷u.name是否包含__call__方法,即判斷是否可調用 print(hasattr(u.name, '__call__')) # False
# 判斷u.passwd是否包含__call__方法,即判斷是否可調用 print(hasattr(u.passwd, '__call__')) # False
# 判斷u.validLogin是否包含__call__方法,即判斷是否可調用 print(hasattr(u.validLogin, '__call__')) #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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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程序中粗體字代碼分別判斷 User 對象的 name、 passwd、 validLogin 是否包含 call 方法,如果包含該方法,則表明它是可調用的,否則就說明它是不可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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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程序的輸出結果不難看到,對於 name、 passwd 兩個屬性,由於它們都是不可調用的,因此程序在判斷它們是否包含 call 方法時輸出 False;對於 validLogin 方法,由於它是可調用的,因此程序在判斷它是否包含 call 方法時輸出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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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一個函數(甚至對象)之所以能執行,關鍵就在於 call() 方法。實際上 x(arg1, arg2,…) 只是 x.call(arg1, arg2, …) 的快捷寫法,因此我們甚至可以爲自定義類添加 call 方法,從而使得該類的實例也變成可調用的。例如如下代碼:
# 定義Role類
class Role:
def __init__ (self, name):
self.name = name
# 定義__call__方法
def __call__(self):
print('執行Role對象')
r = Role('管理員')
# 直接調用Role對象,就是調用該對象的__call__方法
r()
上面程序中最後一行代碼使用調用函數的語法來調用對象,這看上去似乎是錯誤的,但由於該 Role 類提供了 call 方法,因此調用對象的本質就是執行該對象的 call 方法。運行上面代碼,將看到如下輸出結果:
執行Role對象
對於程序中的函數,同樣既可使用函數的語法來調用它,也可把函數當成對象,調用它的 call 方法。例如如下示例代碼:
def foo ():
print('--foo函數--')
# 下面示範了2種方式調用foo()函數
foo()
foo.__call__()
運行上面代碼,可以看到 foo() 和 foo.call() 的效果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