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一下抽象類和抽象方法
抽象類
在面向對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對象都是通過類來描繪的,但是反過來,並不是所有的類都是用來描繪對象的,如果一個類中沒有包含足夠的信息來描繪一個具體的對象,這樣的類就是抽象類。
抽象類除了不能實例化對象之外,類的其它功能依然存在,成員變量、成員方法和構造方法的訪問方式和普通類一樣。
由於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對象,所以抽象類必須被繼承,才能被使用。也是因爲這個原因,通常在設計階段決定要不要設計抽象類。
父類包含了子類集合的常見的方法,但是由於父類本身是抽象的,所以不能使用這些方法。
在Java中抽象類表示的是一種繼承關係,一個類只能繼承一個抽象類,而一個類卻可以實現多個接口。
抽象方法
Abstract 關鍵字同樣可以用來聲明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個方法名,而沒有方法體。
抽象方法沒有定義,方法名後面直接跟一個分號。
public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address;
private int number;
public abstract double computePay();
}
聲明抽象方法會造成以下兩個結果:
- 如果一個類包含抽象方法,那麼該類必須是抽象類。
- 任何子類必須重寫父類的抽象方法,或者聲明自身爲抽象類。
繼承抽象方法的子類必須重寫該方法。否則,該子類也必須聲明爲抽象類。最終,必須有子類實現該抽象方法,否則,從最初的父類到最終的子類都不能用來實例化對象。
總結:
1.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如果被實例化,就會報錯,編譯無法通過。只有抽象類的非抽象子類可以創建對象。
2. 抽象類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類必定是抽象類。
3. 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只是聲明,不包含方法體,就是不給出方法的具體實現也就是方法的具體功能。
4. 構造方法,類方法(用 static 修飾的方法)不能聲明爲抽象方法。
5. 抽象類的子類必須給出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的具體實現,除非該子類也是抽象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