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抽象類(abstract)(概念理解+應用舉例)

1.概述

在OOP這個概念中,所有的對象都是通過類來描述的;但是反過來,並不是所有的類都是用來描述對象的,如果一個類中沒有包含足夠的信息來描述一個具體的對象,這樣的類就是抽象類。

抽象類雖然不能實例化對象,但是類的其它功能依然存在,成員變量、成員方法和構造方法的訪問方式和普通類一樣。

由於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對象,所以抽象類必須被繼承才能被使用。正是因此,通常在設計階段決定要不要採用抽象類。

父類包含了子類集合的常見的方法,但是由於父類本身是抽象的,所以不能使用這些方法。

在Java中,抽象類表示的是一種繼承關係,一個類只能繼承一個抽象類,但是一個類卻可以實現多個接口。

我們使用 abstract class 來定義抽象類,具體的實現過程,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

Example 1: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定義抽象類Employee
	private String name;//這是三個抽象類的私有成員
	private String address;
	private int age;
	public Employee(String name,String address,int age) {//抽象類的構造方法
		this.name=name;
		this.address=address;
		this.age=ag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抽象類的成員方法
		return this.name;
	}
	public String getAddress() {//抽象類的成員方法
		return this.address;
	}
	public int getAge() {//抽象類的成員方法
		return this.age;
	}
	public abstract double getSalary();//抽象類的抽象方法
}
class Salary extends Employee {//抽象類的非抽象子類,必須繼承!!!
	private double salary;//子類的私有成員
	public Salary(String name,String address,int age,double salary) {//子類的構造方法
		super(name,address,age);//super()來獲取父類(抽象類Employee)的三個成員屬性
		setSalary(salary);
	}
	public void setSalary(double salary) {//子類的成員方法
		this.salary=salary;
	}
	public double getSalary() {//子類的成員方法
		return this.salary;
	}
}
public class Abstract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Employee c=new Employee("王五","C小區3單元301",20);//此行代碼編譯報錯,因爲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對象
		Employee a=new Salary("張三","A小區1單元101",25,3000.00);//通過自身的非抽象子類來實例化對象
		Salary b=new Salary("李四","B小區2單元201",30,4500.00);//非抽象子類可以實例化對象
		System.out.println("第一個員工的姓名爲:"+a.getName()+", 住址爲:"+
			a.getAddress()+", 年齡爲:"+a.getAge()+", 薪水爲:"+a.getSalary()+"!");//輸出相應成員的屬性值
		System.out.println("第二個員工的姓名爲:"+b.getName()+", 住址爲:"+
			b.getAddress()+", 年齡爲:"+b.getAge()+", 薪水爲:"+b.getSalary()+"!");//輸出相應成員的屬性值
	}
}

我們觀察上述這段代碼,注意到這個抽象類 Employee 類沒有什麼不同,雖然該類是抽象類,但是它仍然有3個私有的成員變量,3個成員方法和1個構造方法。

雖然我們不能實例化一個 Employee 類的對象,但是,如果我們實例化一個非抽象子類 Salary 類的對象,那麼對象將從 Employee 類中繼承3個成員方法,且通過該方法可以設置或獲取三個成員變量。

該程序的運行結果如下:👇👇👇

1.1 抽象方法: 

如果你想設計這樣一個類,該類包含一個特別的成員方法,該方法的具體實現由它的子類確定,那麼你可以在父類中聲明該方法爲抽象方法。

abstract 關鍵字不僅可以用來聲明抽象類,也可以用來聲明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個方法名,而沒有方法體。

抽象方法沒有定義,方法名後面不用寫花括號,而是直接跟一個分號!!!

聲明抽象方法會造成以下兩個結果:

①如果一個類包含抽象方法,那麼該類必須是抽象類。

②任何子類必須重寫父類的抽象方法,或者聲明自身爲抽象類。

繼承抽象方法的子類必須重寫該方法。否則,該子類也必須聲明爲抽象類。最終,必須有子類實現該抽象方法,否則,從最初的父類到最終的子類都不能用來實例化對象。

例如,在上面那段代碼中,如果 Salary 類繼承了 Employee 類,那麼它必須重寫抽象類 Employee 類中的 getSalary() 方法,也就是下面這部分內容:👇👇👇

public abstract double getSalary();//抽象類的抽象方法
//重寫該抽象方法
public double getSalary() {//子類的成員方法
	return this.salary;
}

 

2.總結

①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對象,如果實例化某個對象,就會報錯,編譯無法通過。只有抽象類的非抽象子類可以創建對象。

②抽象類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類必定是抽象類。 

③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只是聲明,不包含方法體,就是不給出方法的具體實現功能。

④構造方法、類方法(用 static 修飾的方法)不能聲明爲抽象方法。

⑤抽象類的子類必須給出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的具體實現,除非該子類也是抽象類。


以上就是我總結的Java語言中抽象類的相關概念,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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