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力的四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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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力的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熟悉自己的業務,知道問題在哪裏,怎樣可以解決。

領導者是給大家指方向的,你必須先知道要走哪個方向,才能帶領別人,這是領導力的基礎。

第二階段:培養說服能力,能說服他人,問題可以按照你說的方式解決。

領導力的表現是,他人願意服從你。這不能都靠制度壓服,而要讓他人真心覺得你是對的。如果你可以讓他人相信你,你就可以領導。

第三階段:激發他人的熱情,讓他們產生解決問題的熱情。

說服他人的更高境界,是讓他們真正投身進來,自覺發揮自己的潛力,全力以赴解決需要解決的問題。好的領導和差的領導,區別就在於能否激勵下級,讓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職責,努力工作。

第四階段:你培養其他人的領導能力。

如果你離開,團隊也能正常運作下去,說明一切已經制度化了,你的領導已經成功了。這時,你可以讓其他人接管團隊,自己去實現下一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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