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VO BO DTO POJO概念記錄

第 1 個:DAO

  DAO(Data Access Object)數據訪問對象,它是一個面向對象的數據庫接口,負責持久層的操作,爲業務層提供接口,主要用來封裝對數據庫的訪問,常見操作無外乎 CURD。我們也可以認爲一個 DAO 對應一個 POJO 的對象,它位於業務邏輯與數據庫資源中間,可以結合 PO 對數據庫進行相關的操作。

  第 2 個:PO

  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層對象,它是由一組屬性和屬性的get和set方法組成,最簡單的 PO 就是對應數據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將數據庫表中的一條記錄理解爲一個持久層對象),多個記錄可以用 PO 的集合,PO 中應該不包含任何對數據庫的操作。PO 的屬性是跟數據庫表的字段一一對應的,此外 PO 對象需要實現序列化接口。

  第 3 個:BO

  BO(Business Object)業務層對象,是簡單的真實世界的軟件抽象,通常位於中間層。BO 的主要作用是把業務邏輯封裝爲一個對象,這個對象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其它的對象。舉一個求職簡歷的例子,每份簡歷都包括教育經歷、項目經歷等,我們可以讓教育經歷和項目經歷分別對應一個 PO,這樣在我們建立對應求職簡歷的 BO 對象處理簡歷的時候,讓每個 BO 都包含這些 PO 即可。

  第 4 個:VO

  VO(Value Object)值對象,通常用於業務層之間的數據傳遞,和 PO 一樣也是僅僅包含數據而已,但 VO 應該是抽象出的業務對象,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對應,這根據業務的需要。 如果鍋碗瓢盆分別爲對應的業務對象的話,那麼整個碗櫃就是一個值對象。此外,VO 也可以稱爲頁面對象,如果稱爲頁面對象的話,那麼它所代表的將是整個頁面展示層的對象,也可以由需要的業務對象進行組裝而來。

  第 5 個:DTO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主要用於遠程調用等需要大量傳輸對象的地方,比如我們有一個交易訂單表,含有 25 個字段,那麼其對應的 PO 就有 25 個屬性,但我們的頁面上只需要顯示 5 個字段,因此沒有必要把整個 PO 對象傳遞給客戶端,這時我們只需把僅有 5 個屬性的 DTO 把結果傳遞給客戶端即可,而且如果用這個對象來對應界面的顯示對象,那此時它的身份就轉爲 VO。使用 DTO 的好處有兩個,一是能避免傳遞過多的無用數據,提高數據的傳輸速度;二是能隱藏後端的表結構。常見的用法是:將請求的數據或屬性組裝成一個 RequestDTO,再將響應的數據或屬性組裝成一個 ResponseDTO.

  第 6 個:POJO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簡單的 Java 對象,實際就是普通的 JavaBeans,是爲了避免和 EJB(Enterprise JavaBean)混淆所創造的簡稱。POJO 實質上可以理解爲簡單的實體類,其中有一些屬性及其getter和setter方法的類,沒有業務邏輯,也不允許有業務方法,也不能攜帶有connection之類的方法。POJO 是 JavaEE 世界裏面最靈活的對象,在簡單系統中,如果從數據庫到頁面展示都是 POJO 的話,它可以是 DTO;如果從數據庫中到業務處理中都是 POJO 的話,它可以是 BO;如果從數據庫到整個頁面的展示的話,它也可以是 VO.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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