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基礎之CSS(一)

css作用:早期,依靠HTML元素的屬性設置樣式,比如:border/align;而每個元素的屬性不盡相同,所以樣式設置比較混亂;因此,W3C推出了一套標準:使用某種樣式聲明後,所有的元素通用,即CSS產生,它是對頁面的樣式進行統一的定義(聲明)的。

CSS概念:
+ CSS(Cascading Style Sheets):層疊樣式表,又叫級聯樣式表,簡稱樣式表;
+ 用於HTML文檔中元素的定義
+ 實現了將內容與表現分離
+ 提高了代碼的可重用性和可維護性

CSS基礎語法:
+ 由多個樣式規則 組成,每個樣式規則有兩個部分: 選擇器和聲明
—>選擇器:決定哪些元素使用這些規則
—>聲明:由一個或多個屬性/值組成,用於設置元素的外觀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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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 使用

一共有三種使用方式:內聯樣式、內部樣式表、外部樣式表
*內聯樣式:定義在單個HTML元素中;不需要定義選擇器,也不需要大括號{},只需要將分號隔開的一個或多個屬性/值對,作爲元素的style的值;如:

 <h1 style=“background-color:silver;color:blue”>文本</h1>
  • 內部樣式表:定義在HTML頁的頭元素中;位於頭元素的
<head><style type="text/css">
h1{ color:green; }
 </style></head>
 <body><h1>文本</h1></body>

[注意:<style>中的屬性 <type=“text/css”>可省略;且<style>元素裏的註釋要用css規定的/**/來註釋,而不是HTML裏的<!— —>]

  • 外部樣式表:定義在一個外部的CSS文件中(.css文件);由HTML頁面引用樣式表文件;
    —> 一個純文本文件;
    —> 該文件中只能包含css樣式規則;
    —> 文件後綴爲.css;
    使用 <link>元素鏈接需要的外部樣式表文件。如:
myStyle.css文件:
 h1{ color:green; }
 p{ background-color;silver;color:blue; }
    html文件裏的<head>元素: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
 </head>

[注意:rel:表示做什麼用;href:表示引入的文件路徑;type:引入文件類型,text/css表示純文本的CSS代碼];

** 三種使用方式的區別:
1)內聯樣式:將樣式定義在元素的style屬性裏;但沒有重用性。
2)內部樣式表:將樣式定義在元素裏的

.myClass{ background-color:pink;font-size:35pt; }
<h2 class="myClass">h2中的文本</h2>
<p class="myClass">p中的文本</p>

[注意:html文件中,所有元素都有一個class屬性,如<p class=“name”></p>;

類選擇器還有一種用法:

則樣式d1和s1共同起作用]
3)分類選擇器 div.class
將類選擇器和元素選擇器結合起來使用,以實現同一類元素不同樣式的細分控制。如元素,雙有按鈕又有文本時,可採用分類選擇器,如:

p.myClass{ color:red;font-size:20pt }
 <h2 class="myClass">h2中的文本</h2>
 <p class="myClass">p1中的文本</p>
 <p>p2中的文本</p>

4)元素id選擇器 #id

以某個元素id的值作爲選擇器。比較特殊的、頁面整體結構的劃分一般使用id選擇器
+ 語法:定義id選擇器時,選擇器前需要有一個”#”號。選擇器本身則爲文檔中某個元素的id屬性;如:

#header{ color:red;background:yellow; }
    <h1 id="header">This is Title<h1>

[注意:html文件中,所有元素都一個id屬性。且某個id選擇器僅使用一次]

5)派生選擇器 h1 span (包含/後代選擇器)
依靠元素的層次關係來定義。某一包含元素下的一些相同子元素使用派生選擇器
+ 語法:通過依據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關係來定義樣式,選擇器一端包括兩個或多個用空格分隔的選擇器。如:

h1 span{color:red;}
<h1>This is a<span>important</span>heading</h1>

6)選擇器分組 h1,p,div

對某些選擇器定義一些統一設置(相同的部分)
+ 語法:選擇器聲明爲以逗號隔開的元素列表,如:

h1,p,div{ border:1px solid black;}

7)僞選擇器 a:link

用於向某些選擇器添加特殊的效果
+ 語法:使用冒號 :作爲結合符,結合符左邊是其他選擇器,右邊是僞類。
+ 常用僞類:有些元素有不同的狀態,典型的如<a>元素
* link:未訪問鏈接 *active:激活 *visited:訪問過的鏈接 *focus:獲得焦點
* hover:懸停,鼠標移入,所有元素都能用
如:

a:link{ color:black;font-size:15pt; } a:visited{ color:pink;font-size:15pt; }
    a:hover{ font-size:20pt; }

8)子選擇器 .class>div

用於指定標籤元素第一代子元素。只作用於第一代後代;
+語法:使用>作爲連接符,連接類名及標籤名。如:

.first>span{border:1px solid red;}

9)通用選擇器

作用是匹配html中所有標籤元素。
+語法:使用一個 * 表示,如:*{color:red;}

*選擇器優先級(每種選擇都有其權值,優先級就是對其權值的比較)
+ 基本規則:內聯樣式 > id選擇器 > 類選擇器 > 元素選擇器
+ 優先級從低到高:
div < .class < div.class < #id < div#id < #id.class < div#id.class
!important : 設置選擇器的權值爲最高,即優先級最大。
如:p{color:red!important;} /則不管後面的設置都會爲紅色/

id選擇器與類選擇器的區別:
—> id選擇器在一個HTML中只能使用一次;若使用兩次則會出錯;而類選擇器.class可以使用多次;
—> 可以使用類選擇器列表爲同一個元素設置多個樣式,而id不能。如class=“stress big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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