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用類
複用程序代碼的方法有兩種:組合和繼承
1. 組合
組合的方法就是在新類中建立一個原有類的對象,通過類對原有方法的調用實現新類中的方法,從而達到代碼服用的目的。就是(has-a)的問題
2. 繼承
繼承的方法就是採用關鍵字extends,使新類繼承原有類,新類會繼承原有類所有的方法和屬性,同時也可複寫原有類的方法或方法重載。
繼承的初始化:初始化首先初始化基類,然後纔是子類的初始化。當基類的構造函數爲帶參數的構造器時,要用super(value);的方法顯式的調用基類的構造器方法。
3. 組合和繼承的選擇
一般先考慮組合,只有在確實必要時才使用繼承,如必須向上轉型達到多態的效果。
4. final關鍵字
final不可改變,對象是不能改變引用,但可改變對象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