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blog很有寫的慾望,拒絕忽悠,拒絕崇拜。
一、謬論:
1、用戶爲王。
Myspace在facebook出來之前用戶就有兩個億,fb還是個小弟弟被人嘲笑,現在呢?myspace面臨轉手再被轉手。
yahoo一度是網絡霸主,其用戶量不可謂不多,現在呢?
TX用戶量最多,被稱創新殺手,將來呢?
2、內容爲王。
AOL雄極一時,新聞集團也坐擁報業集團資源,CN有“oooo”網,內容哪去了?
3、營銷爲王。
CN有 51job,cjol,zhaoping,誰最花錢,誰銷售團隊最強,現在勝局如何?
4、模式爲王。
(不舉例)
我倒是懷疑言必稱所謂“商業模式”的人其實最不懂模式。我以爲賺錢更像是錦上添花,好的產品,不賺錢都不行。
二、潮流:
如果你能看到十年後這個世界將會是什麼樣子的,那這十年間的錢都是你的了。一如買股票,如果你能知道現在的哪知股票十年後將上漲100倍,那麼你的下一代將會是必然的富二代。
爲什麼這個市場上會有我們這些小公司生存的一席之地,爲什麼是我們而不是他們?因爲我們踏實,因爲我們緊跟甚至預見這個潮流,並且爲之貢獻自己的一份力。
三、執行:
道理似乎誰都懂,並且似乎都認同,但做起來卻千奇百怪,爲何?紙上談兵,又或雞腸小肚、鼠目寸光,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