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宗教精神之比較研究

中西宗教精神之比較研究
 
尚九玉
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1997.03
 
[關鍵詞] 宗教
 
      摘要 中國宗教和西方基督教的基本精神有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中國宗教以人爲中心,強調依靠人自身的努力得到解脫;基督教以神爲中心, 強調神對人的拯救,把人的活動視爲神的意志的體現,以榮耀神爲人生的使命。第二,在對人生的關注上,中國宗教追求現世苦難的解脫和現世幸福的獲得,注重實 際;基督教追求彼岸的幸福,強調對於現世苦難的忍受、順從。第三,中國宗教具有一種寬容精神;基督教則具有強烈的獨斷性、排他性。

      關鍵詞 宗教 中國宗教 基督教 人 神 人生
     
      宗教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人類的任何一種文明中都佔有一席之地,迄今爲止,世界上尚未發現任何一個民族沒有宗教。宗教(作爲思想體系)和哲學一 樣,都處於人類文化的核心,代表着人類文化的深層結構。所以,中西文化之差異,從根本上說,導源於中西哲學和中西宗教的基本精神之不同。正是基於此,有些 學者把中國文化稱爲“儒家文化”或“儒教文化”,把西方文化稱爲“基督教文化”或“兩希文化”(古希臘和古希伯來)。因此,考察中西宗教精神之差異,對於 認識中西文化之異同、吸取西方文化之精華、促進中國文化之發展是非常有意義的。

      提及西方宗教,無疑我們指的是基督教。因爲,正是基督教文化構成了西方文化的大背景,使得中世紀以來的西方文化的任何一部分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基督教的氣 息;而且,基督教不僅影響了西方文化,其本身也是西方文化的主要組成部分。說到中國宗教,其所指就不是那麼容易確定了。衆所周知,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多種 宗教信仰的民族,中國佛教、道教、民間宗教是大家公認的中國宗教。問題在於,儒家思想是不是宗教?此處分歧甚大。不過,作爲儒家文化主要內容之一的祖先崇 拜和鬼神崇拜顯然屬於宗教的範圍,它們在中國文化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對世世代代的中國人的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至今不衰,提及中國宗教是無法避開中 國人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故而,在這裏我們對“儒教”的說法存而不論,但是把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也包括在“中國宗教”一詞的所指之中。

      中西宗教在精神、制度和物質三個層面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別。這裏,我們主要在精神的層面上比較中西宗教之差別,兼及其它兩個層面。因爲,正是中西宗教在基本思想上的不同決定了其它兩個層面上的差異。

          一、人本與神本

      中國宗教具有強烈的人本主義色彩,與之相比,西方宗教則具有顯著的神本主義特徵。所謂宗教,簡而言之,就是人對神的信仰。在這種信仰體系中,神、人、神人 之間的關係是其基本構成要素。中西宗教精神人本與神本的差異集中體現在它們關於這三者的觀念之不同上。

      首先,中西宗教關於神的觀念有很大的不同。基督教的上帝被奉爲宇宙間的唯一真神,至高無上,全知、全善、全能、全在,是宇宙自然和世界萬物的創造者,是世 界萬物運動變化的支配者。對人來說,上帝是創造者,是生命的給予者,是人生得失成敗、生死禍福的主宰者,是善惡行爲的審判者,是人類苦難的拯救者。換言 之,上帝是世界之根本,尤其是人之根本,一切都是從上帝出發的,也都是以上帝爲最終目的的。

      與基督教不同,人是中國宗教關注的中心,其最終目的是人的幸福而不是神的尊嚴。道教以抽象、神祕的道爲最高信仰,奉中國古代歷史人物老子爲教祖,崇拜神 仙,屬於多神教。它認爲,神是出於天地未分之時的先天真聖,如“三清”、“天尊”、“星君”等;仙是天地開闢以後的得道仙真以及地方神靈,如“八仙”、 “土地神”等。神和仙構成了道教的等級制的神靈體系。在道教教義中,神既不是世界的創造者,也不是世界的主宰者,而是抽象、神祕的道的化身;仙是人或其它 自然物修煉得道而成。也就是說,道教的神仙是人可以修煉而成的。例如,在道教經典《太平經》中有一個“天心神”,就是凡人學道不止而成神仙的,“故奴婢賢 者得爲善人,善人好學得成賢人;賢人好學不止,成不死之事,更仙,仙不止入真,成真不止入神,神不止乃與皇天同形。故上神人告於北極紫宮中也,與天上帝同 象也,名天心神,……”道教的許多神靈,特別是低級神靈往往與人有很密切的關係,具有非常濃厚的人情味和人間氣息,與基督教嚴厲、獨尊、遠離人間煙火卻又 監視着人的一舉一動的上帝有很大的不同。佛教信仰的最高神是佛陀。佛陀,意爲覺者,指修習佛法,達到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者俱全的完滿境界者,小乘佛教 指釋伽牟尼佛,大乘佛教除釋迦牟尼佛之外還泛指一切覺行圓滿者。其次是菩薩。菩薩意爲“覺有情”、“道衆生”、“道心衆生”,以智慧上求菩提,用慈悲下救 衆生。中國人家喻戶曉的是其中的觀音菩薩,觀音菩薩在中國佛教中就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難、法力無邊、普度衆生的神。與基督教的上帝不同,佛既不是造物主, 也不主宰人的吉凶禍福,只消除人的災難,保佑人的平安;而且,佛教中的佛和菩薩都是人修習佛法可以成就的。根據佛教教義,佛陀本是人,不是神,後來被人神 化成爲至高無上的神。釋迦牟尼佛原來是古印度一個小邦國的王太子,地藏王菩薩原來是古代新羅國的太子。中國人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以死去的先人和天地爲 崇拜對象的。祖先崇拜認爲,已死去的祖先能夠在陰間保佑子孫後代的平安和幸福,保佑家族的興旺和發達。鬼神崇拜以天、以及天地間的神靈爲崇拜對象,鬼魂則 是人敬畏、迴避的對象。

      由以上所述可知,在中國宗教中,無論是佛教,還是道教,或是傳統的民間信仰,神更多的是人祈求幸福和平安的對象,是人類生活的保佑者,而不是人的生活的中心和根本目的,這與基督教的神靈觀是根本不同的。

      其次,中西宗教對人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關於人的本性,中國宗教受儒家文化性善論的影響,基本上對人性持肯定的看法。中國佛教認爲人有佛性,這是人覺悟 成佛的根據,“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有些派別甚至主張即使斷了一切善根的“一闡提人”也能成佛。佛教禪宗更是主張,人的自性即是佛 性,覺悟即是佛,沉迷即爲凡,人是尚未覺悟的佛,佛是覺悟了的人。道教認爲人有道心,有先天之性,此爲人修道的前提。基督教對人性基本上持否定的看法,認 爲人有原罪和罪性。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犯下原罪,遺傳給後世子孫,綿延不絕,每個人一生下來就帶有原罪。人的罪性是指人的各種違背神意、使人墮落的慾望, 特別是人的貪慾。關於人在宇宙間的地位,基督教認爲,人與世間萬物都是上帝的創造,人雖然被稱爲神的子女,在萬物中地位最高,可以管理和利用萬物,但是與 神相比,人是有罪的、卑微的、低賤的。中國宗教則不同,佛教把宇宙間的生命體分爲“四聖六凡”有高下差別的十類,四聖是已經覺悟、超脫生死輪迴的生命體, 六凡是沒有覺悟、未脫生死輪迴的生命體,人與動物一樣是六凡之一,處於六凡中的第二個層次,地位低下,但是,佛教認爲人有修習佛法、證悟成佛的能力。道教 珍視人的生命,認爲“一切萬物,人最爲貴”〔1〕,“人是有生最靈者也”〔2〕,“萬物以人爲貴,人以生爲寶。”〔3〕。人通過修煉道術,就能得道成仙。 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儒家文化的基本內容,儒家文化認爲人是與天、地並列的三才之一,天地之間人爲貴,人爲萬物之靈。顯然,中國宗教基本上是肯定人在宇宙 間的較高的地位的。

      宗教是人對神的信仰,所以,神人關係是宗教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基督教中,神人之間是一種緊張的對立關係:神是人的創造者,人類生活的主宰者,人的善惡行爲 的審判者,人的禍福的掌握者;人信仰神,遵從神的旨意,向神祈禱,求神保佑。在這種神人關係中,神是人全部生活的中心,具有絕對的支配權;人一無所有,只 是神意的服從者,他所能做的只是祈求和服從。在中國宗教中,人與神之間是一種比較和諧的關係。在佛教中,人爲現實人生的苦難向佛、菩薩求助,佛、菩薩則以 大慈大悲、救苦救難之心解救人的苦難,保佑人的平安與幸福。在道教中,以三清尊神爲主的道教諸神主宰着人的禍福成敗、生死壽夭;人通過信仰神仙獲得它們的 保佑和幫助,達到平安、健康、長生不死的目的。天地崇拜和鬼神崇拜認爲,天地鬼神主宰人事、賞善罰惡,人應當敬畏鬼神,按時祭祀天地鬼神,積德行善,以求 天地鬼神的佑助。在神人關係和人倫關係兩者之間,基督教重神人關係,認爲神人關係高於人倫關係,愛神是第一位的,愛上帝的心應過於愛人的心,愛人也應當是 爲上帝而愛人。《聖經》說:“你要盡心、儘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相對而言,中國宗教更重 人倫關係,無論是道教,還是佛教,或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都沒有主張愛神應當過於愛人,相反,卻都強調人倫關係的重要,把儒家的忠孝道德作爲宗教道德的基 本內容,甚至認爲愛人高於愛神。

      在神人關係中,人的解脫與神的救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中西宗教人本與神本的差異在這一點上表現得尤其明顯。中國宗教非常強調人自身的努力,認爲人自身 的努力是人解脫的根本前提,神的救助只是人解脫的輔助力量。佛教對人生基本上持蔑視和否定的態度,它認爲,人生本質上是苦的,苦的原因是人對佛法的無知和 對世俗慾望的貪執。人只有信仰佛教,修習佛法,體悟佛理,才能成就佛果,從人生的苦海中解脫出來。顯然,對於人的解脫和成佛,佛教強調的是人自身的努力而 不是佛的恩賜。所以,有人稱之爲“自力拯救”的宗教。這個特點在中國佛教中尤爲明顯。中國佛教的大多數宗派認爲,人是有佛性的,凡人之所以沒有成佛是因爲 他的佛性被世俗貪慾遮蔽了,迷失了自己的本性。只要誠信佛教,修習佛法,破除愚妄和貪執,就能成佛。禪宗更進一步,認爲衆生無須長期修習,一旦突然覺悟自 身的清淨本性,就可頓然成佛。能否成佛,關鍵在於自性的迷悟。禪宗南派創始人慧能說:“自性迷,佛即衆生;自性悟,衆生即是佛。”〔4 〕這就把能否成佛完全寄託在人自身的努力上了。道教追求的最高目標是長生不死、得道成仙,即道教所說的“形神俱妙,與道合真”的神祕境界。要達到這一目 標,道教認爲,主要依賴於人的自我修煉,“天道萬端,在人可爲”〔5〕,“我命在我不在天”〔6〕,“我命在我不屬天地。”〔7 〕人如果敬奉道教神靈,努力修煉,從而理解道、貼近道、追求道,就能得道;得道之後,度人濟世,廣積陰功,就能成仙和長生。與中國宗教不同,基督教認爲, 上帝派他的獨生子耶穌降生世間傳播福音,拯救有罪的世人,並且以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死爲人類贖罪。所以,人的得救本乎上帝的恩典,沒有神的恩典,人單單 憑藉自身的努力是無法擺脫他的罪進入天堂的。相反,只要神願意,即使是罪大惡極之人也能得到神的赦免,被神拯救,進入天堂。基督教新教的加爾文派把這一思 想推到極端,提出“預定論”,認爲能否成爲上帝的選民是上帝預先定好的,人的努力絲毫不能改變上帝的決定,人只能聽從上帝的決定。簡言之,在中國宗教中, 人的解脫主要靠自身的努力;在基督教中,人的得救主要靠神的恩典。
      總之,在基督教中,神是中心,是一切的出發點,人則是神的附屬,人的一切都從屬於神,人是爲神而存在的,能否得救決定於神的意志;在中國宗教中,人是中 心,仙佛是人修煉而成的,是人信仰和崇拜的對象,更是人羨慕的對象,成仙成佛是人信仰宗教的最高目標,能否成仙成佛主要取決於人自身的努力。所以,在一定 意義上可以說,中國宗教是從人出發來看待和設計一切的,基督教是從神出發來看待和設計一切的。

          二、重現世與重來世

      生死問題是人生的重大問題。在宗教看來,生死的界限把人的生命歷程分爲截然不同的兩個部分:現世和來世。對於現世和來世的看法是宗教的基本內容之一。中西 宗教在此區別甚大,中國宗教重現世,追求今世的滿足和完滿;基督教重來世,以彼岸的永生爲最高目標。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中西宗教神靈體系的構成、宗教信仰 的目的、對現實人生的看法、修道方式等方面。

      中西宗教在神靈的屬性、功能和體系構成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在基督教中,上帝是唯一的神,耶穌基督、聖靈和上帝是三位一體。神對人的拯救主要表現爲使人的靈 性擺脫塵世俗欲特別是肉體慾望的束縛,死後進入天國,獲得永生,享有彼岸永恆的幸福,而不是滿足人的對於現世幸福的祈求。基督教認爲在今世生活中,人應當 忍受苦難,因爲神的國度建立在天上而不是建立在地上。中國的各種宗教基本上是多神教,它們的許多神靈與人的現實生活的要求密切相關。道教的神靈分爲三類: 尊神、神仙和俗神。道教尊神中的三官大帝主管記錄人的善惡過失,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道教俗神原是流傳於民間的神祗,後被道教納入神靈體系,加 以供奉,有雷公、門神、財神、竈君、土地、媽祖、城隍等等。這些神靈的功能主要是滿足人的現實的祈求,爲人消災解難,保佑人平安幸福。例如,財神主“迎祥 納福”,屬下有招寶天尊、納珍天尊、招財使者、利市仙官四神侍奉,專管做生意求發財之事;門神御兇鎮邪,保佑家庭平安;城隍既是“剪惡除兇、護國保邦”之 神,可以應人所請,旱時降雨,澇時放晴,保佑五穀豐登,又是陰間的長官,主人生死。中國佛教也是多神教,除信仰作爲最高神的釋迦牟尼佛以外,還信仰地位低 於釋迦牟尼佛的觀音菩薩、地藏菩薩等。觀音菩薩、地藏菩薩主要是滿足人的現實的要求,解救人的現實的痛苦和災難,保佑人的現實生活的平安和幸福,而不是提 供給人來世的幸福。例如,中國佛教認爲,觀音菩薩能現32化身,救12種大難,他對一切人救苦救難,不分賢愚貴賤,衆生有難只要唸誦他的名號,就能很快得 到他的拯救,脫離危難。同時,觀音菩薩也滿足人們的其它世俗要求,如化作送子娘娘使渴求子息的人生下兒子,化作財神保佑人發財。地藏菩薩能夠祛除疾病,代 衆生受苦難,解救衆生的一切苦難,超度一切衆生,特別是超度在地獄中受煎熬的衆生。中國傳統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以天爲最高神,其下爲各種神靈和鬼魂。它 們賞善罰惡,維護人間的公義;滿足人對於世俗功利的祈求,爲人消災除禍,解救苦難,保佑人的平安和幸福。簡言之,中國宗教的神靈的功能主要是滿足人的現世 的要求,保佑人的此世的平安與幸福,基督教的上帝則滿足人們對於來世幸福的祈求。

      在對人生的看法上,中國宗教基本上肯定人生的價值;基督教對今世生活基本上是持否定的態度。道教認爲,生活在世上是一件樂事,死亡纔是痛苦的,所以它樂 生、重生,“仙道貴生,無量度人”〔8〕。早期道教重要經典《老子想爾注》,就把《老子》中的“天大、地大、王亦大”改爲“天大、地大、生大”,認爲 “生”比“王”重要,“生”是“道之別體也”。所以,道教把長生不死、得道成仙作爲最高目標。印度佛教原本是否定現實人生的,因爲它認爲人生是痛苦的,然 而,佛教傳入中國之後,經過與中國固有文化激烈衝撞、融合之後,其教義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國佛教雖然也認爲現實人生是苦的,追求來世的幸福,但並不完全否 定現實人生的價值。相反,它認爲,人就是在痛若的現實人生中覺悟成佛的,“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佛國就在此世,不在來世,“擔水砍柴,莫非妙道”。 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現實的社會中的現實的人對於現實的福祉的祈求,顯然它是肯定現世人生的。基督教與中國宗教不同,它認爲人類具有原 罪,罪性是人的本性,人一出生就是罪人,人類世代難逃罪惡之網。人生是痛苦的,罪惡的,現實世界是罪惡的深淵,苦難的海洋。所以,塵世生活是罪惡的,不值 得留戀的。《聖經》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在信仰目標上,基督教追求來世的幸福,天國的永生。基督教認爲,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並賦予人以靈氣,把人安置在神的樂園中,但是,人違背神的誡 命,犯下原罪,被逐出樂園,到大地上受苦。所以,人所追求的目標就是得到神的寬恕和拯救,消除自己的罪性,死後進入天堂,重新回到上帝的身邊。基督教教父 奧古斯丁說:“永生是至善,永劫是極惡,而我的生活的目的,則在於求永生,避永劫。”〔9〕對於現世的快樂和幸福,基督教基本持否定的態度, 認爲應當節制,甚至禁止。中國宗教雖然也追求來世的幸福,但是更強調在現世中追求現實需要的滿足。道教認爲,在現實世界中有仙境,有形體長生不死的活神 仙,人得道成仙就可以形體不死,超脫自在,在仙境過仙人的生活,所以,道教追求得道成仙,長生不死,“脫胎神化,名題仙籍,位號真人,此乃大丈夫功成名遂 之時也。”〔10〕道教所謂成仙,並不是人死後靈魂入仙境,而是指人的形體長生不死。人成仙之後,就是仙人,既可以和俗人生活在一起當“活神仙”,也可以 到仙境去生活。例如,北天師道認爲北魏太武帝就是道教神仙太平真君;民間家喻戶曉的道教八仙就經常出現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其實,道教的成仙之說滿足的 是人渴求長生、逃避死亡、永享塵世幸福的願望。佛教本來是否定現世,追求來世的,本土化的中國佛教卻把對彼岸幸福的追求轉變爲在此世的現實生活中追求成 佛。中國佛教推崇“菩薩行”,認爲學佛應當先學菩薩,在救度衆生中成佛。禪宗認爲,佛是覺悟了的凡人,凡人開悟即爲佛,人應當努力去認識自身本有的佛性, 在日常生活中成就佛果。中國老百姓則從世俗功利出發,向佛教諸神供奉祭品、燒香磕頭、祈求平安、發財或生子。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主要目的是祈福免禍和報 恩,求得神靈的保佑,消除災禍,得到現實的利益,如不生病、發財、長壽、科舉中榜等等。總的說來,中國宗教強調對現實功利的追求,忽視對彼岸幸福的追求; 基督教則以彼岸的永生爲最高追求目標。

      中西宗教重現世和重來世的差別還表現在兩者修道方式之不同上,中國宗教重視在現世中修行,基督教則注重出世修行。道教認爲,人努力修道,就可以得道成仙, 形體長生不死,所以,修道既要重精神方面的修煉,也不可輕視肉體生命的修煉。基於此,道教各派提出了許多修煉方法,包括內丹、外丹、服氣、服餌、存思、守 一、導引、房中、守庚申等等,這些修煉方法可以大致分爲煉養和符錄兩大派。無論是哪一派修煉法,都非常重視肉體生命的煉養。除此之外,對於出家修道的道教 徒,還有修持功和積德功。修持功指道教徒要每日上殿誦經習符,焚香禮拜,遵守道觀戒律等;積德功指道教徒要傳戒授道,濟度衆人,辦道場,做法事,爲人們祈 福消災等。中國佛教主要吸取了印度大乘佛教的理論,並加以發展。大乘佛教認爲,要想成就佛果,就要濟世度人,沒有衆生的解脫,就沒有個人的真正解脫,主張 積極入世,把原始佛教以個人出世修習爲中心的“戒、定、慧”三學擴充爲具有豐富社會內容的“菩薩行”,即所謂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 度”。中國佛教更進一步,提出“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主張發揚佛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慈悲精神,走出山林,普度衆生,有益社會,在現實社會 生活的人倫日用中求解脫,覺悟成佛。中國佛教禪宗主張頓悟成佛,認爲頓悟並不要求離開現實生活;相反,“舉足下足,長在道場;是心是情,同歸性海” 〔11〕,正是在現實生活中頓悟佛法的。唐代禪師百丈懷海訂立“百丈清規”,主張在“神通及妙用,運水與搬柴”的農禪生活中修習佛法,成就佛果。其實,無 論中國佛教還是中國道教,就一般信徒而言,他們信仰的目的主要不是成佛或成仙,而祈福消災,求得現世功利的滿足,所以,他們信仰的方式主要不是遵從教義進 行自身的修煉,而是祭祀神佛,希望討神佛的歡心,得到神佛的保佑和賜福。中國人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更是爲了追求世俗的功利,幾乎沒有來世的觀念,也就談 不上爲求來世的幸福而修道,所以也沒有什麼修道方式,只有信仰鬼神的誠心和祭祀鬼神的祭儀。而這種祭儀幾乎就是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討價還價、禮尚往來的 模式的翻版。基督教追求天國的永恆幸福,蔑視塵世的一切,出世修道是其重要的修道方式。《聖經》記載,耶穌基督要信教的人跟從他去傳播福音,追求天國的永 生。基督教興起之後不久,就有在深山曠野修道的遁世派出現。公元2~3世紀時,出現了隱修院,作爲基督教信徒出家修道聚居的地方;同時,一些基督教徒爲了 逃避世俗生活,遁跡深山曠野,專事內心修養,苦身修行,形成了隱修修會。中世紀,教堂和修道院遍佈西歐各地。16世紀,宗教改革導致了基督新教的產生。新 教主張“因信稱義”,“平信徒皆可爲祭司”,強調在宗教生活中個人內心誠信的重要性。同時,把基督教對於來世幸福的渴望和資本主義對於現實利益的追求統一 起來,把今世的努力工作和取得成就當作來世幸福的兌換券。不過,對於來世幸福的追求仍然是基督教新教的最高目標。

          三、寬容和獨斷

      中國宗教具有一種寬容精神;基督教則是一種獨斷的宗教,缺少寬容精神。

      首先,就神靈觀念和神靈體系來說,中國宗教基本上是多神教,崇拜不止一個神靈;基督教則是典型的一神教,只崇拜一個神靈。中國佛教是以佛陀爲主神的多神宗 教,除了對於最高神佛陀的信仰之外,佛教還有對於菩薩、羅漢和地獄、閻王惡鬼的信仰。小乘佛教認爲只有釋迦牟尼一人是佛,作爲中國佛教主流的大乘佛教則認 爲大千世界有無數佛,所以中國的寺廟有供一尊佛像的,也有供三尊的,還有供五尊或七尊的。菩薩是地位僅次於佛的佛教神靈,在中國佛教中,主要是觀音、文 殊、地藏、普賢四大菩薩和彌勒菩薩,其中觀音菩薩影響最大。佛、菩薩、羅漢、地獄、閻王、惡鬼以及其它一些神靈構成了中國佛教的神靈體系。中國道教是以作 爲道的化身的三清尊神爲主神的多神教。其主神就有三位:原始天尊、靈寶天尊、道德天尊。主神之下,是天帝、星君、仙人、俗神。中國宗教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 拜更是一種多神的宗教信仰,它祭拜天地之神以及天地之間的所有神靈和死去的祖先的鬼魂。中國宗教認爲,這些神靈以其主神爲核心,組成了一個有高低尊卑之分 的等級體系,它們和睦相處,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共同影響和支配着人的生活。所以,在中國宗教的各個教派內部,對一個神靈的信仰並不排斥對其它神靈的信 仰,更不會把對其它神靈的信仰視爲異端,加以迫害。基督教認爲,上帝是唯一的真神,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神靈。基督教《舊約聖經》中摩西十誡的第一條就是: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任何對於其它事物的崇拜都是對於上帝的褻瀆,都會遭到上帝的懲罰,“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 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爲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舊約聖經》記載,上帝因爲以 色列人信奉別的神靈,曾經多次降下災禍懲罰以色列人。在基督教中,作爲聖子的耶穌基督、聖靈和作爲聖父的上帝是三位一體,是上帝的三個位格,而不是三個神 靈。上帝作爲唯一的真神主宰着人的生活。所以,對上帝的信仰意味着對其它宗教信仰的摒棄,對上帝之外的任何神靈的信仰都是異端。

      其次,中國宗教的寬容精神還表現在各派宗教的協調共處上。道教、佛教、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的主要宗教信仰。綜觀中國社會的歷史,協調共 處,共圖生存和發展是各大宗教之間關係的主流,排斥和爭鬥是次要的一面。與基督教宗教迫害和聖戰的傳統不同,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由於宗教信仰的 不同而導致的宗教戰爭,各宗教之間的爭鬥主要表現爲爭取封建王權的支持而互相詆譭和貶低;也沒有發生過因爲宗教信仰原因而導致的大規模的宗教迫害,各宗教 所受的迫害和打擊往往來自於信奉儒家思想的封建統治者而不是其它宗教,其目的主要是維護和鞏固封建王權而不是建立其它宗教的神權統治。例如,中國歷史上 “三武一宗”的滅佛事件就主要是由於政治的和經濟的原因,而不是宗教的原因。在中國各宗教的內部,由於對於教義經典的理解不同,也產生了爲數衆多的派別, 各派之間各執己見,爭論不休,但是,觀點的不同導致的是宗教林立,並沒有造成宗派之間的宗教迫害,更沒有導致互相之間肉體上的殘殺。在中國人的現實生活 中,起支配作用的是隻問生前不問死後、敬鬼神而遠之的儒家思想,它的不足之處在於缺乏對彼岸幸福的關注。中國宗教之間協調共處,互相滲透,彌補儒家思想之 不足,最終與儒家文化形成三教合流的局面,共同支配和影響着中國人的生活。所以,絕大多數的中國人,既信佛陀、菩薩,又信玉皇大帝、竈君、財神,也信皇天 上帝祖宗之靈,沒有叛教之說,也無所謂異端;中國人的寺廟裏,往往既供奉道教的神仙,也供奉佛教的菩薩。與中國宗教相比,基督教是不寬容的,強調唯我獨 尊,唯我爲真。它認爲,除了基督教,其它任何宗教都是假宗教、異教;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是唯一的真神,其它宗教信仰的神靈都是魔鬼和邪靈。所以,在 11~13世紀之間,基督教曾經以“反對異教徒”、“奪回聖墓和聖地”爲口號,發動了八次對伊斯蘭教的聖戰——“十字軍東征”,屠殺所謂的異教徒——信仰 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在基督教內部,持正統教義、佔統治地位的派別視與自己觀點不同的派別爲異端,加以殘酷迫害,焚燬其典籍、文獻,迫使其領導人承認錯誤、 放棄自己的神學觀點,強迫其信徒改宗。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對異端的迫害和天主教對新教的迫害。宗教裁判所作爲天主教會偵察和審判“異端 分子”的機構,用沒收財產、監禁、流放和火刑等手段,殘酷迫害“異端分子”和“異端嫌疑者”。僅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在1483年至1820年之間就迫害了 30多萬人,其中以火刑燒死者達10多萬人。15世紀初,馬丁·路德等人反對羅馬天主教會,對傳統基督教教義進行改革,形成了基督新教。信奉羅馬天主教的 教徒排斥、迫害新教教徒,在西歐許多國家引起了宗教屠殺和宗教戰爭。在德國有信奉天主教的諸侯與路德派諸侯之間的戰爭,在英國有女王瑪利一世對新教信徒的 殘酷迫害,在法國有歷時30多年的胡格諾戰爭,在西班牙有國王查理一世鎮壓新教的“血腥詔令”。這些宗教迫害和宗教戰爭充分體現了基督教的不寬容精神。所 以,對於基督教徒來說,他絕不可能同時又信仰猶太教或伊斯蘭教,具有雙重或多重教籍;不僅如此,在基督教內部,一個人只能屬於一個教派,而不能同時參加兩 個或多個教派。

      造成中國宗教的寬容精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兩個方面是中國文化注重現實功利的基本精神和中國傳統社會王權至上的政治結構。儒家思想注重現世,對來 世存而不論、漠然置之;追求現實功利,鄙視玄想,對事物採取現實的、功利的態度,不去追求事物的根底。表現在對宗教的態度上,就是既敬鬼神而遠之,不允許 宗教過多地干預社會,特別是社會政治和經濟;同時,又允許各派宗教存在,以便教化百姓。所以,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意識形態中,任何宗教都不可能取得一家獨尊 的地位,不可能在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方面對其它宗教佔絕對的優勢,而只能共同處於儒家思想的從屬地位,起一種補充作用。王權是中國傳統社會的最高權威,它受 儒家思想的支配,對宗教採取務實的、功利的態度。從維護和鞏固王權的角度來看,各種宗教皆有可取之處,所以,統治者對各派宗教就兼收幷蓄,加以扶植,但是 絕不允許任何一種宗教的發展危害王權的穩固,更不允許哪種宗教建立自己的神權統治。一種宗教能否存在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統治者的態度是支持還是禁 止。因而,中國的各種宗教都必須爲謀求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而竭盡全力,根本沒有能力去排擠其它宗教的存在。基督教則不同,西歐奴隸社會在蠻族的入侵下分崩離 析,原有的古希臘羅馬文化喪失殆盡,根本無法繼續維繫人們的信仰,維護思想的統一。基督教成了唯一能夠統一和控制人們思想的意識形態,基督教會是當時西歐 最大的社會勢力,沒有任何世俗政權不是處於基督教的影響之下,這使得基督教能夠在西歐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一統天下,一教獨尊,排斥其它宗教。同時,上 帝是唯一真神的神靈觀,也是基督教不寬容的重要神學根源。

      中西宗教之精神具有很大的差異,這是學界的共識,但是,具體論到差異是什麼,卻各有所見。本文不揣淺陋,述一己之見,不當之處,祈方家教之。

                   (作者 北京師大哲學系博士生)*
      註釋:
      〔1〕〔2〕《道藏要籍選刊》第1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頁,第16頁。
      〔3〕陸靜修:《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
      〔4〕敦煌本《壇經》。
      〔5〕《太平經》。
      〔6〕《抱朴子內篇》。
      〔7〕《西升經》。
      〔8〕《度人經》。
      〔9〕周輔成編:《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 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355頁。
      〔10〕張伯端:《悟真篇》。
      〔11〕王維:《六祖能禪師碑銘》,轉引自方立天著:《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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