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貴州高考司機報道的反思】

如果一個人站在家門口,看着一堆廢墟,他會不會自問:家都不存在了,爲什麼還要世界?讓無辜乘客給自己陪葬,這是無恥的違法行徑。只是,如果一個人回到了原始本能,真的有“恥辱”“法律”這個約束嗎?

對於一個道德感並不高的人來說,如果社會“違約”了,爲什麼還要“守約”呢?

所以,對一個人的“家”的保護,對合法私產和個人自由的保護,是一個社會的基本倫理。我們社會中的誰在因爲一己私利或者麻木不仁而不斷製造各種本不必要的衝突?誰在不斷引發各種各樣的惡?誰在不顧後果?難道是因爲自己不用乘坐公交車就可以亂來嗎?你怎麼知道下一次就一定是公交車司機而不是其他離你更近的人呢?

我很想問那些導致今天局面的人一句話:你們現在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麼嗎?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間萬事細如毛。正是這些細如毛的瑣碎,一步步吞噬了文明的根基,難道我們真的要等到千里長堤潰於蟻穴的那一刻嗎?願遇難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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