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三)

我很反感受害者有罪論。

穿衣服這麼暴露,活該被強x;他爲什麼不欺負別人就欺負你,肯定是你自己有問題;裝什麼可憐啊,藉助媒體炒作……等等。

鮑毓明性侵養女的案件中,微博上有很多人支持李星星,要求徹查此案件,但是我也看到了許多刺眼的言論:這女的不就是看人家有錢自己主動往上貼的嘛;肯定是價錢沒談攏這女的才報警的;就長這樣,居然還能被性侵;她這體型也不像媒體說的那麼瘦弱啊。

他們懷着最大的惡意揣測受害者,把一個又一個罪名安插在李星星身上,而鮑毓明則被他們包裝成了一個被欺騙的正直的養父形象。

在下面發言的有男也有女,男人羨慕鮑毓明的身份地位,羨慕他可以收養幼女滿足變態的需求;女人痛罵李星星不知好歹,得了便宜還賣乖。

他們不過是一羣烏合之衆,三觀盡毀,道德淪喪,爲罪犯辯護。

李星星哪裏幸福了?十四周歲起就不斷的被性侵,報警後警察也不積極處理,抑鬱症,自殺。

明明是花一樣的年紀,她卻早早的衰敗了。

希望有些人上網的時候帶上腦子,也帶上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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