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守土》124 巴特玛主持商讨撤治问题

作者 / 文元


No.124/第十二章/5-4

第十二章 莫负荒沙万里行,从头收拾旧山河。徐树铮率部入蒙,迫使外蒙无条件撤治

第五节 徐树铮使出浑身解数,采取“擒贼擒王”手段,对活佛及喇嘛派恩威并用,终使外蒙无条件撤治;中国中央政府恢复对外蒙之主权(4)

(接上篇)

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正是在徐树铮所施加的强大压力下,外蒙自治官府于11月15日紧急召集王公喇嘛全体会议,由巴特玛主持商讨撤治问题。到会的喇嘛和王公惊恐不安、神情沮丧,眼见从有条件撤治一下沦为无条件撤治,无不悔不当初,于是恳请陈毅出面帮忙周旋。

陈毅一面急派恩华、李垣两位副使前往徐树铮处婉言相劝,请他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一面急赴会场进行调解。当时,由陈毅拟定的条例草案六十三条虽经中央政府初步核准,但却已被徐树铮强行否定;而由徐树铮改订的八条撤治条件,又遭到喇嘛与王公联手拼死抵制,不被承认;而陈毅此时与徐树铮貌合心离,自身已被监视,职权已被强夺,无能为力居间周旋,所以,陈毅只得劝说喇嘛王公可先由活佛签字盖印,率众呈请自愿撤治的公文,再派代表到北京从长议订撤治具体条件,面请中央政府核定。这样既可满足徐先行撤治的要求,也可规避徐改订八条的限制,为今后另定撤治条件留有讨价余地。

众人见事已至此,万般无奈,勉强同意。于是此前还错综复杂、陷入困境的撤治形势顷刻之间急转直下、豁然开朗,主要矛盾迎刃而解。

外蒙无条件撤治是在徐树铮的威压下和蒙员哭泣中出现转机的,而陈毅“惟求蒙人依汉如天,永不再商感情、隐种独立之根”的美好愿景,却无从实现了。

陈毅随即派人向徐树铮通报了会议进行情况,并同时转达蒙方的请求:恳请徐今晚不必再逼,日内一定办妥。徐树铮当即应允,但又唯恐夜长梦多,嘱咐来人转告蒙方必须从速办结,由活佛派大员随他入京,拜见大总统致贺外蒙撤治。

当天的外蒙自治官府会议开到很晚,会议议定:先由活佛签字盖印,率众具呈自请撤冶;一切条件办法,概从另定。但经禀告活佛,活佛却不愿在撤治公文上签名盖印。

主持会议的巴特玛因昨晚与徐树铮有约,会议未结束就匆忙回府等候。晚六时,徐树铮前往巴特玛处与之会晤,这才获知活佛不准备在撤治公文上签字盖印。

巴特玛向徐树铮解释道:从来没有要求活佛在文件上签名盖印的先例,撤治公文将由自治官府各部长官签名盖印,并写明业经会议公决、活佛允准,代活佛呈请中央政府批覆。

徐树铮此前确曾坚持并要求蒙方,只有活佛签字盖印的撤治公文才具有效力,但经巴特玛此番解释,又联想到当年清室逊政时,也仅由隆裕皇太后谕示内阁与民国大员接洽,溥仪皇帝和隆裕皇太后并未自行签名这段往事,心中暗笑:外蒙古比起当年大清帝国可谓夜郎而已。夜郎虽小,也搞帝制、闹独立,无非是场自娱自乐的儿戏罢了。现在既然同意撤治,那么活佛是否在撤治公文上签名盖印实在无关大局。

徐树铮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下来,并就昨晚的鲁莽向巴特玛致以歉意。有关活佛签名盖印的风波立即解决。

11月16日,也就是外蒙撤治公文报送的前一天,在行文方向上又出现问题。撤治公文是送呈督护使署,还是送呈西北筹边使署一时难以确定。

当时蒙方尚未认可设在北京的西北筹边使署;而陈毅任职的督护使署就设在库轮,在蒙人心目中(尤其是此时此刻)仍处于主要地位。按照正常的行文关系,蒙方一直只对督护使署行文。但是,徐树铮却要求蒙方向西北筹边使署送呈撤治呈文,由西北筹边使转呈中央政府。

蒙方极不情愿,却又心存畏惧,不敢违背。经过一整天的讨论,在陈毅的劝导下,蒙方最终同意在撤治呈文呈送督护使署的同时,另备一份呈送筹边使徐树铮,由徐带回北京。于是陈毅致电中央,称撤治之事仰赖中央政府威德已有结果,至于撤治条件,外蒙自治官府仍坚持原定六十三条必须由中央政府核定,经外蒙大众认可后,方可颁布施行。

当天,巴特玛将撤治公文文稿送徐树铮过目,并告诉他明日缮写完毕即派员恭送。徐树铮则主张在撤治呈文呈送时,应举行隆重撤治仪式。

也许巴特玛已被徐树铮恩威并用、软硬兼施的手段所屈服,竟对此项冒然提议并无异议,在徐树铮看来,甚至是“欣然允诺”。于是两人商定,明天中午在外蒙自治官府的总理衙门举行撤治呈文呈送仪式,届时徐树铮率军政官员到场,由巴特玛率蒙古王公大臣捧呈,徐树铮代表中华民国大总统接受。徐树铮随即向陈毅及恩华、李垣发函邀请出席仪式。

陈毅一见到邀请函,就极力反对举行撤治仪式,其内心很不情愿目睹徐氏代表中央政府接受外蒙撤治呈文的场景,而口头上却另有一番说词。陈毅于11月17日晨向徐树铮建言不可如此行事,指出这样做会使蒙方感同受降,心生不快,伤害对方民族感情。徐则认为举行撤治仪式正是从尊重蒙人和整肃体制方面着想,而且巴特玛既已同意,我们自己又何必多虑?陈毅万般无奈。

与此同时,举行撤治仪式也遭到以外蒙自治官府外长车林为首的王公派的反对,他们约见陈毅共聚巴特玛府中,联手要求巴特玛抵制撤治仪式的举行。徐树铮见此情形,对陈毅愈加记恨,也愈加感到陈毅在蒙人中尚有一定影响力,这为日后徐设法裁撤督护使署埋下伏笔。

然而,此时徐树铮经过权衡轻重得失,倒也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撤治仪式终究只是个形式,而撤治呈文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实质内容。于是徐树铮派员到巴府与蒙方认真协商,稍事妥协,省去仪式。

外蒙自治官府按照事先约定,准备两份撤治呈文,一份送都护使署,正式递交陈毅;另备一份交西北筹边使徐树铮带回北京。

(未完待续)

(本文属作者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弱势守土》实体书已绝版,感兴趣的读者可直接简信联系我购买)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