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書法創作的新意

書法的創作需要有新意,我理解所謂的新意是指:自己個性的表達,它是具有獨特性的。必定是寫前人之所未寫,讓觀賞者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的東西,在一些書法比賽的衆多作品中能瞬間惹人眼球。

縱觀歷史上有名的書家,無論是楷書大家的歐顏柳趙,還是行書的蘇黃米蔡,各自都具備鮮明的特點,是因爲他們在書法中體現出別人沒有的特點,於是讓大家留下深深的印象。

所以說書法一定是要具備自己的個性標籤,人們常用“顏筋柳骨”來形容顏真卿和柳公權的書法特點。臨摹古代碑帖的很多,但要從古人的碑帖跳出來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謂的入帖和出帖之間的過程其實是很漫長的,首先需要我們不斷的深入研究古人的用筆和結字,要在傳統上打好基礎,下足功夫,然後結合自身對書法的理解,或者更確切的說是對用筆和結構的體會,融合自己的性格的完全表達,展現內心的情感。

藝術本身來說就是要發泄情感,而每個人的情感又都是如此不同,使得藝術充滿着無限的魅力,書法也恰恰詮釋出了這一點。發現可以創新的某個點,並以此爲切入點,並全面覆蓋整個創作的過程。

這需要我們不斷的思考,和不懈的嘗試,把每一種有新意的想法去演練,把生活中的現象和感悟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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