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 养大狗 养自己牵不住的狗

昨天一段老人被狗绳绊倒的视频,引起了网友热议。

8月17日,人来人往的顺德杏坛罗水市场上,一名女生牵着一只狗狗在市场上走着,来到马路对面后,女生突然被狗绳拽住。

随后,狗狗挣脱了女生,带着狗绳飞奔追逐另一只小狗。

正站在路边的老太太由于视角问题没有注意到狗狗,被飞奔的狗狗身上的狗绳拽倒,脸直接砸向地面,突发情况加撞击让老太瞬间失去了反应。

过了一会,女生跑了过来追狗狗,看到趴在地上的老太太,愣了一下招呼着“肇事狗”转身直接走了。

反倒是狗,在路过受伤的老人时停下来茫然的看了一眼。

当听到身后有人指责自己时,女生竟然跑的比狗还快。

狗一时都没撵上她。

之后,医护人员赶到对老人进行救治,但因伤势过重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于18日出殡。

虽然女生人跑离了现场,但责任可跑不了。

出事视频发到网上以后,下方全是要求追究狗狗女主人的责任评论。

对于责任归属,有网传说法是,女孩并不是狗主人 ,而是一个偷狗惯犯,这条狗本来是被拴着的,但被该女子偷走。

在偷狗的过程中,狗挣脱了她的牵引跑了出去。

还有人说,狗是女孩从其他村民家门口牵来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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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是哪一种说法,她要承担责任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及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也就是说,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当地规定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哪怕被侵权人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必定有责任。

从视频上看,女孩明显看到了老人倒地昏迷血流不止,而且知道是自己的狗造成的,所以她才会用快速跑的方式迅速逃离现场。

她的这样的行为,是面对自己有责任去救护的老人,却完全没有采取任何救护,无论她疏忽大意还是年少无知,都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视频里的女生也许是年纪小,不懂得如何处理自己闯的祸,所以她选择扭头跑开,身后的人越喊,她越害怕。

但无论年纪多大,求助路人也好,打报警电话也好,及时施救,才是一个人应该有的基本道德和人性。


资料参考来源:视频-腾讯网

民法典草案:https://www.sohu.com/a/363550010_4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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