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十五年:瞞得過初一,瞞不過十五

最近大家都聽到了一個新詞語,叫做“紙面服刑”,令人瞠目結舌。

然而,“紙是包不住火的”,瞞得過初一,也瞞不過十五!如果又是一羣人串通一氣、同流合污、絞盡腦汁地做一件壞事,或者充當保護傘,這便是徹徹徹底底的黑幕。在互聯網信息快速傳播的今天,一樁二十幾年前的“枉法”案能夠被揭露出來,也許正應了那句老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快30年了,我啥都沒幹,就要爲小兒子討公道。”一句話說出了受害者母親心中長久的苦痛、憤懣。從一九九三年判決生效開始,這二十七年來,受害者的母親一直在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把他(巴圖孟和)放出去的”。

人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現在除了要還受害者家屬以公道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這十五年的“紙面服刑”操作,應該由誰來爲此承擔責任?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是美國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實際上,這句話的原句是“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會遲到”,其本意則是對“遲到的正義”的批判,對低效率的法庭審判的不滿,表示“遲來的正義”對每個人來說都不是“真正的正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這起案件很罕見,性質也很惡劣,有關部門如果能積極主動查明真相,徹底還當事人以公道,也算了卻了一名年逾古稀的母親最後的期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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