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的苦,都是父母給的

最近一直在看《以家人之名》這部電視劇。

這部劇講述的是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在兩個爸爸的養育下相互扶持共同成長的故事。

整部劇最悲慘的一個角色就是哥哥凌霄,看完後,深深感受到:孩子的受的苦,都是父母給的。

凌霄小時候,因給自己妹妹喂核桃,造成妹妹窒息而亡。對他而言,這本就可能是一個永遠好不了的傷口,但這個傷口,卻一直被媽媽陳婷撒鹽。

這件事如果說責任,絕對是監護人的過錯。事發當天,媽媽外出打麻將,妹妹交給哥哥看護,還把門給鎖上了。

作爲媽媽的陳婷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反而因無法接受女兒離去,把責任全推給老公以及年幼的孩子身上。

接下來的生活,小凌霄簡直生活在噩夢中:媽媽的指責與謾罵,父母的每日爭吵,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

最終被媽媽拋棄,爸爸卻因爲整日忙於工作,對他也不聞不問。好在,遇到一個特別好心的鄰居爸爸李海潮。

雖然沒有親生父母疼愛,但好在李爸爸把他當兒子一樣悉心照料,加上有了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妹妹,童年纔有了色彩。

原本以爲順風順水,但是媽媽陳婷再婚後又生了一個女兒。平靜下來的生活,又一次因母親帶來的妹妹而掀起波瀾。

此時凌霄已經18歲,卻仍無法忘掉童年的陰影,對親妹妹的愧疚感,讓他對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沒有排斥。

隨後母親車禍癱瘓,她老公也在這場車禍身亡,留下年幼的妹妹。不得已他放棄了在國內讀大學的機會,去新加坡照料這對母女,這一去就是9年。

之前的心理陰影加上母親的專制霸道,凌霄早已患上心理疾病,失眠抑鬱。

爲什麼凌霄明明可以拒絕照顧母親,拒絕照顧沒有任何感情的妹妹,最後會選擇妥協?

原因就是他對親妹妹的愧疚感:母親從小指責,他早已認定這件事全職在於他。父母離婚,孩子會自動歸因爲自己,他也認定是因爲他害死妹妹造成的。

於是心理上除了對妹妹有愧疚感,也產生了對母親的愧疚感,而他想要彌補這種愧疚感。

就這樣,他的精神一點一滴被母親這個黑洞不斷吞噬。

但好在,他感受過李爸的疼愛,感受過李尖尖,賀子秋的兄妹深情,這些溫暖的火苗,才讓他在無邊的黑暗中咬牙堅持。

陳婷不僅僅是個自私自利的媽媽,她更是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大人。完全以自我爲中心,從來不考慮別人甚至是自己孩子的感受。

有這樣的媽媽,即使沒有出現那起意外,估計凌霄也一樣會產生心理疾病。

這從接下來他去新加坡與母親和同母異父的妹妹生活便可以窺見一二。

都說好的童年治癒人的一生,而不好的童年,卻需要人一生去治癒。

所以,願天底下的父母都善待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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