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個2相親女,對方說想慢慢了解,她已經29歲了,我自己也30多歲,這樣做有意義嗎?

我想反問兩句:

1.年紀大一點,就不配和可能要結婚的對象有一個相互瞭解的過程嗎?


相比餘下幾十年的未知數,和結婚的對象有一個慢慢了解的過程,我認爲是非常明智的。


如果25歲不算大,26歲就大了很多嗎?同樣29歲就大了很多嗎?我是覺得沒有大很多,同樣可以以及以前的標準追求自己的幸福,之前都等了那麼久,爲什麼等了29歲就不能再堅持呢?


現在的人有學習,有工作,有自己的小生活,即使一個人,對有些人來說可沒有那麼孤單。如果不能確定兩個人相互的陪伴能夠抵得上一個人的孤單,爲什麼還一定要和這個人結婚呢?只有確定了1+1>1才能放心的把自己的手交給另外一方。


2.年紀大一點就真的足夠成熟到,能夠一眼便認出對方是不是自己能夠相伴一生的那一個嗎?


雖然隨着年齡的增長,人的經驗越來越豐富,但是很多時候辯人的能力並不會隨着年齡的增長而增加。


20歲的年輕女孩會遇到渣男,會遇到不值得的人,29歲的女孩就不可能遇到渣男,遇到不值得的人了嗎?顯然不是的。既然不是,爲什麼就不能允許他有一個慢慢了解的過程呢?不管年紀有多大,不管是20歲,29歲還是50歲,太倉促了結婚,都會覺得惶恐不安,爲什麼就允許20歲、50歲的人擦亮自己的眼睛,分辨一下對方值不值得,而不允許29歲的人慢慢了解分辨一下呢?


3.年輕的時候都沒有想着倉促的結婚,年紀稍微大一點,就必須要倉促了嗎?


人其實很多時候還是相對來說個性比較穩定的,你不可能要求一個一直溫吞了28年的人就因爲到了29歲就必須放棄溫吞的個性而變得的急躁不安。


對你來說,可能到了一定年齡就必須要完成該完成的任務,結婚可能就是其中一項,你現在30多歲,你很着急的要完成這項任務,所以就要求一個29歲的女性和你一樣着急?你到現在沒有結婚的理由,和她又有什麼區別呢?


你認爲需要倉促的結婚,就已經貶低了29歲的大齡女性,認爲29歲的他已經沒有資格去挑挑揀揀,有一段她想要的感情生活!


有資格還是沒有資格,還不是她自己說的算!他有自己的底氣去慢慢了解,你又何必着急替她決定她的想法,她的觀點!


4.不論到了哪個年紀都不可能有很多的一見鍾情?只能說兩個人慢慢了解包容對方,兩個人都還沒有相互瞭解,怎麼談得上包容理解?


如果到了29歲,能夠比以往的年齡更多的遇見一見鍾情,那麼你可以要求29歲的人遇到了那一個不需要太瞭解,就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我們都知道29歲並沒有比20歲也更多的一見鍾情,既然沒有更多的一見鍾情,那就只有慢慢的去了解,然後發現對方的好,才能下決定和對方走在一起。


要兩個人相互瞭解了對方的優點和缺點之後,才能知道對方的優點自己是不是欣賞,對方的缺點自己是不是能夠包容,如果遇到一個不能夠的人,那麼這樣的婚姻恐怕難以走到盡頭,相比以後幾十年的痛苦的相守那不如找一個自己能夠寬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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