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出一腳20萬

夜幕降臨,汗大的雨滴開始落下,一滴兩滴三滴,窗戶被敲打的聲音從緩慢到急劇只用了一分鐘。

無法直視光亮的我,不敢開燈,這一刻蜷縮在一隅,感受着黑暗中的五味雜陳。

一個禮拜前我是個快樂的高二學生,從小偶像是當警察,立志長大能對國家,對社會有所建設,最好有機會就做個英雄。我對自己的未來充滿希望,對自己的現在懷揣着太多美好,對國家,對這個社會也一樣。只是此刻我後悔自己怎麼會有這種幼稚的想法,幼稚到把自己覺得的美好強加給了這個國家,這個社會。

8月20號那天,日常逛商場,大家都知道我單身所以逛街我是沒朋友的。走着走着,突然聽見不遠處有個女聲傳來,“抓變態”。哇靠,這還了得,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變態。說時遲那時快,“抓變態”這三個字飄蕩在空氣中還熱乎着,這變態就跟我擦肩而過了,還踩我腳,這誰能忍?想都沒想我就追了上去拽着他皮帶就是扯,他一個強有力掙脫繼續跑…呵~沒辦法,我奮起一腳那是狠狠往他屁股上踹,就這樣變態連滾了三個階梯,那哪是一個爽字了得。

終於變態被趕來的警察叔叔抓住了。

得到了女孩的感謝,來到警察局,得到了警察叔叔的稱讚,一路那是美得我啊!畢竟這種見義勇爲的好人好事,不是每個人都能遇到,更不是每個遇到的人都有我這麼勇敢,最後還能圓滿抓到變態的。

在警察局打了電話回家報平安,做了一晚筆錄我問警察叔叔還要多久才能回家。警察叔叔卻說我不能走,我涉嫌故意傷人罪需要被刑事拘留15天,還需要賠償受害人醫藥費。神馬鬼?我見義勇爲啊,警察叔叔!我幫那個女孩子抓到了變態啊,那個變態還跑啊,我抓變態還要刑事拘留爲什麼啊?警察叔叔。

一個警察眉頭一皺,不緊不慢地跟我說:“李白小同學,你抓變態也要有個程度啊,你幹嘛要去踹他,現在好了,這一腳踹斷了兩根肋骨,還有一些輕微的外皮受傷,現在變某某已經在醫院躺着打石膏了,準備!”我驚了,變態被我一腳踹斷了兩條肋骨,天吶!這是我做的事嗎?可是我當時只想抓住變態不讓變態跑掉,而且我只是下意識踹了一腳,誰會想到有這麼嚴重?

一個警察小眼神略帶憂傷,口氣同情地跟我說:“李白小同學,有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你先聽哪個?”我無語地回了聲:“那就壞消息吧!”警察說:“變某某同意私下解決這件事,但是需要20萬的賠償費,而且必須一次性交完,不然以後可能傷口復發或者肋骨斷損後遺症都要回來追責。”我哭了:”現在娶個老婆才二十萬,我只是踹了一腳啊!所以那壞消息是什麼?”警察叔叔微微一笑:“你這次的行爲不會追究到見義勇爲,但是爲了鼓勵你的行爲,個人私底下買了根棒棒糖請你喫,畢竟甜總能解決悲傷。”我崩潰了:“現在當個警察都這麼幽默的嗎?”

父親心疼我,怕我在看守所受苦。母親拗不過父親才賣了老家的房子湊足20萬賠了那個變態,終於平息了這次事件。也算是平安出了警察局,只是這個家再也不像從前,我母親整日以淚洗面,我父親常常仰天長嘆,我妹妹見到我也不說話,連去上學,我的事情已經在學校傳開,校長老師都把我的事蹟列爲了反面教材,讓其同學們不要學習,我昔日的朋友放學回家都嘲笑我傻逼,整個班的同學給我起了小名:“國足臭腳”。

我笑了,踹出一腳20萬,國足能做到這程度的話又怎麼會被國人笑稱“臭腳”。

我已經兩天沒去學校了。下到半夜的雨還在嘀嗒嘀嗒,我的眼淚滾燙得稀里嘩啦。雨的落下溼掉了一大片城市,雨水流進了很多角落;我的眼淚落下,溼掉了一個枕頭,淚水流進了心裏最深的那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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