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嘱把财产留给婆婆和大姑子有什么法律依据?

这两天的新闻,丈夫有1500万财产,得了癌症所以写了遗嘱,只留给妻子和6岁儿子40万,其他的留给了婆婆和大姑子。

原因是妻子与婆婆感情不和。

问题是,丈夫的财产里有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利这样分配吗,还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难道死了就可以不管了吗?有1500万遗产和15万遗产,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该不一样吧。

不知道这个新闻的真实性,如果是真的,那疑点太多了!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