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美 12:感受、表達與欣賞

托爾斯泰說:“感染不僅是藝術的一個標誌,而且感染力的程度也是藝術優劣的唯一尺度。”

恩斯特·卡希爾說:“我們所有的人都模糊而朦朧地感到生活具有的無限的潛在的可能,它們默默地等待着被從蟄伏狀態中喚醒而進入意識的明亮而強烈的光照之中。不是感染力的程度而是強光和照亮程度纔是藝術之優劣的尺度。”

我認爲,藝術從所而來的是一種意識的明亮而強烈的光照,從所而去的是感染力。這兩個人分別從感受和表達兩個方面來談藝術,自然達不成一致。

發現和感受是基礎,發現、感受到的東西是藝術表達的內容,它限制着藝術的高度。但能否把自己發現、感受到的東西完全表達出來,用藝術的手段表達出來;能否讓大衆理解、接受進而挖掘、生髮出更多的內涵,這全在於表達。科學的表達在於說服力,藝術的表達在於感染力。

托爾斯泰接着說:“藝術感染性的多少取決於以下三個要素:(1)所傳達的情感有多大的獨特性;(2)這種情感的傳達有多麼清晰;(3)藝術家的真摯程度,換言之,藝術家自己體驗他所傳達的感情的力量如何。”

我忽然發現,托爾斯泰說的是情感之於藝術,恩斯特·卡希爾強調的是對事物特性、對事物本真的認識。套用王昌齡的“詩境說”,第一層是物鏡,第二層是情境,第三層是意境。托爾斯泰在情境,恩斯特·卡希爾在意境。

不論物鏡、情境,還是意境,都是首先成爲作者心中之境,其後關鍵是如何與觀衆對接?這涉及藝術的表達與欣賞問題。

徐渭說:高書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書。藝術在表達時,要不要考慮受衆的理解力?

當代畫家方力鈞說過:“我們得學會重新尊重大衆,這包括尊重大衆的侷限性、擁有弱點的權利,這意味着我們必須在大衆有可能付出的時間範圍和有可能接受的語言範圍中做工作,我們要精練得再精練一些,通俗得再通俗一些,就是說,得多講人話。”

藝術的品類不同,目的不同。如果目的在於得到觀衆,自然必須尊重觀衆,爲了觀衆的掌聲,有時甚至要迎合觀衆。如果目的在於表達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眼界,那就要尊重自我。清代布顏圖說: “不知子之所欲學之畫,爲人畫乎?爲己畫乎?爲己弄則吾知之,爲人畫則吾不知也。爲人畫絢然奪目以炫世,非智者不能。爲己畫澹然天趣,以固自娛,雖愚者亦能,吾固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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