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神仙閨蜜(九)

會想大學四年,能記住的事情着實不多,荒唐事卻做了不少,最是印象深刻。

我,就是個口號喊得響,行動起來膽小如鼠的人。

閨蜜,卻是真正敢幹事的人。

就像大一的第一個元旦晚會,爲了不去上晚自習,我喊起了表演節目的口號,想要跳舞,雖然看起來很認真的樣子,實際心裏明白,只是做做樣子罷了!

閨蜜對這事卻上了心,一心促成,沒辦法,口號喊的最熱烈的我不得不作出最積極的樣子,並招呼大家一起參與。

最終,閨蜜與我、小李,還有其他系的高中同校女生我們四人組成舞蹈小組,確定舞種肚皮廣場舞,雖然跳的不好,好在有演出服的加持,也算像個樣子……

不過,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想,我應該不會做同樣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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