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篇文章,是爲了日更,沒有什麼專業性,個人的一點點想法而已。
忙碌一天,睡前還是得寫寫文。
看看牀頭的兩個Kindle,回憶了一下,上次用它們應該是五天前了。
當初買Kindle,是爲了隨時閱讀,但是買來以後,積了好久的灰。
等自己再一次決定好好開始讀書,kindle纔再一次被我寵幸起來。
記得有一年,在Kindle有年度讀書清單,那一年發現自己讀了四十多本書,當時都覺得自己nb壞了。
後來爲了寫文章,方便記筆記和收集材料,就又開始買紙質書,Kindle又被閒置下來。
最近,怡寶說要開始看書,就挖出了我們兩個的Kindle,約好一起看。
但習慣了紙質書,許久不用Kindle,又不習慣了。所以,五天前用了一下,又被我嫌棄了。
看來,Kindle只能被我在旅途路上寵幸了。